政制和行政
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在本身轄區內所執行的職責,大致相同。年內,兩個市政 局曾召開聯絡會議,並聯合舉辦一些活動,其中每年一度的花卉展覽,是由兩個市 政局舉辦,安排在各自的轄區內隔年輪流舉行。至於保持香港清潔委員會的工作, 亦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聯合策劃。
目前,全港各區議會分成10個選舉團組別,每組選出一名議員進入立法局。市 政局和區域市政局則各自成為一個選舉團組別,分別推選一名議員進入立法局。
由一九九一至九二年度的立法局會期起,兩個市政局將會成為功能組別,各自 推選一名議員進入立法局;而在地區層面的10個選舉團組別,則由9個按地區劃分 的選舉組別所取代,由每個組別透過直接選舉,各自推選兩名議員進入立法局。
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及區議會選舉制度
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和區議會的選舉,是以地域劃分的選區制度為基礎,大部 分居民均享有選舉權。幾乎所有21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或於申請登記前在 香港住滿7年的居民,均有資格申請在其所住選區登記為選民。選民登記屬自願 性質,當局在每年八、九月間舉行選民登記運動,不過市民亦可以在年內任何時 間申請登記為選民。
年內,當局推行大規模的選民登記運動,使選民登記冊增添了257876名新選 民。截至年底,選民登記冊上有選民1855443名,與所估計369萬有資格登記為選 民的人數比較,約佔50.2%。這些登記選民中,有1124292人可在市政局轄區內舉 行的市政局選舉和區議會選舉中投票;其餘731151人可在區域市政局轄區內舉行的 區域市政局選舉和區議會選舉中投票。
年內,當局重新劃定區議會的選區分界,將40多個雙議席選區劃分為單一議席 選區。在一九九一年三月舉行的區議會選舉中,將會有選區210個,其中包括市政 局轄下10個地區內的108個選區和區域市政局轄下9個地區內的102個選區。民選 區議員的總人數亦由264名增至274名。
至於市政局選舉,選區數目仍然為15個,每一選區由該局轄區內若干個區議會 選區組成,均只有一個議席。區域市政局則有12個選區,每一選區由該局轄區內數 個區議會選區組成,均只有一個議席。現時,全港共有15名民選市政局議員及12名 民選區域市政局議員。兩個市政局下屆選舉均訂於一九九一年五月舉行。
選民只可在所登記的選區內投票,但可成為任何選區的市政局、區域市政局或 區議會的候選人,只要該人獲提名前已在本港住滿10年,而提名又獲該選區內10名 選民支持即可。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和區議會的選舉,均由得票最多者當選。
立法局的選舉制度
在一九八五年首次推行的立法局間接選舉制度,是透過1個選舉團和9個功能組 別進行。選舉團由兩個特別組別(即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和10個區議會組別所組 成,每個組別各自選出一人進入立法局。按社會功能劃分的組別,計有商界、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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