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0 — Page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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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小西灣發展計劃將關拓約56公頃土地,供作工業、住宅、公共房屋、政府/團 體/社區及其他用途。土地闢拓工程大致上已完成。

紅磡灣填海可增闢36公頃土地,目前已填得14公頃,餘下的預期於一九九四年 完成。這個填海區日後將用以興建住宅、辦公室、酒店、遊憩用地、交通交匯處設 施,以及供九廣鐵路貨運站進行局部擴-

工程之用。

西九龍填海工程可行性研究已於一九九零年年中完成。當局擬填取330公頃左 右的土地,並敷設基本設施。建築工程預計於一九九零年年底展開,約需時10年完 成。不過,當局計劃於一九九四年年底,完成大部分的填海工程,以便興建重要的 運輸道路,通往赤鱲角新機場。

中環與灣仔填海計劃首期工程的詳細設計工作,現正進行。這項工作亦包括具 體研究市區設計特色、雨水渠和南北向的道路。第一期工程除撥出土地,供商業和 遊憩用地用途外,並在有需要時,提供土地興建機場鐵路的中央總站。

當局正繼續利用模型研究方法,評估上述填海工程對海港的水流和水質所造成

的長遠影響。

市區重建

主要市區內的大部分地方均已在數十年前發展。市區重建是改善舊區環境質素 和居住情況的積極措施。然而,在推行市區重建計劃時,政府多個部門、半官方發 展機構和私人發展商必須通力合作。

在土地發展公司條例通過後,土地發展公司於一九八八年一月成立。在一些街 道設計落伍、樓宇破舊荒廢,以及居住環境惡劣的地區,土地發展公司可以透過與 業主洽商轉讓業權和匯集土地作綜合發展等方法,展開市區重建計劃。規劃署轄下 的市區重建統籌組是土地發展公司與政府在處理重建計劃事宜上的主要聯繫中心。

年內,土地發展公司共提交8項發展計劃,供城市規劃委員會審批。其中3項在 旺角、灣仔及西區進行的發展計劃已獲得批准,而另外2項在中區進行的發展計劃 則已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刊登憲報,讓市民審閱。上述計劃包括合併若干面積細小的 地段,作綜合重建之用,使土地用途合乎經濟原則,同時又可以改善環境質素,以 及提供遊憩用地和社區設施。土地發展公司就保存和重修上環街市而提出的計劃, 已獲行政局批准。而上環街市亦隨即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被列為古蹟。

為着繼續推行市區重建計劃,土地發展公司已委託顧問公司進行多項研究,找 出市區內適宜進行重建的地點;以及展開多項詳細研究,協助擬訂灣仔和紅磡等其 他主要市區的重建計劃。土地發展公司並資助一項就大角咀市區重建計劃而進行的 顧問研究。該項研究由規劃署負責處理。

至於房屋協會推行的市區改善計劃,3項分別在毓明街、樂古道和油蔴地「六條 街」進行的改善計劃,可望於一九九一年完成,提供住宅單位共1665個。

新機場

行政局於一九八九年七月批准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方案,決定在大嶼山北岸的 赤鱲角興建新機場,以替代現有的機場。現有的啟德機場將不能繼續擴建,以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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