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0 — Page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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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保受傷僱員或死亡僱員的遺屬,可從僱主方面獲得補償。勞工處又確保受肺塵埃沉 着病(補償)條例保障的人士,可盡早獲得肺塵埃沉着病補償基金補償;該基金的經 費,來自向建造業和石礦業收取的徵款。

根據兩級制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的制度,因工傷而致可能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 僱員,須在本港8間大型醫院接受委員會評估。一九九零年內,普通評估委員會共 召開會議 548次,就勞工處處長轉交的個案而作出的評估有18731宗,覆檢個案則 有1286宗;特別評估委員會則召開會議1次,就普通評估委員會轉交的個案而作出 的評估有1宗。

僱員補償條例和肺塵埃沉着病(補償)條例所訂定的補償額由一九九零年一月一 日起提高約23%,以反映自一九八八年進行檢討以來工資的變動情況。肺塵埃沉着 病(補償)規例亦已修訂,將每月收入最低限額定為1,040元。

僱員補償保險徵款條例在一九九零年五月制定。該條例規定凡在一九九零年七 月一日或以後由承保人發出的僱員補償保險單,均須按保費總額繳付2%的徵款。 這筆徵款是用以為職業安全健康促進局和擬議設立的僱員補償援助計劃提供經費

一九九零年內,共有119宗肺塵埃沉着病個案獲得補償,金額共達16,892,288 元。肺塵埃沉着病基金委員會撥出200萬元資助多項研究、教育和宣傳活動,以加 深市民對肺塵埃沉着病的認識和預防該疾病。

勞工顧問委員會

勞工顧問委員會就一般勞工事務,包括勞工法例和國際勞工組織建議書,向勞 工處處長提供意見。委員會積極參與制訂勞工政策,並就各項主要的勞工法例提供 意見。

委員會由勞工處處長或副處長出任當然主席,共有12名委員,其中6名代表僱 主,其餘6名則代表僱員。代表僱主的委員中,有5名由5個主要僱主商會提名, 1名以個人身份獲委任;代表僱員的委員中,有5名由業經登記的職工會選出,1名 以個人身份獲委任。這12名委員,全部均由總督委任。委員會設有多個小組委員 會,分別處理就業輔導、國際勞工標準的實施、工業安全與健康、勞資關係以及僱 員補償等特別事項,以期更有效應付日益複雜的勞工問題,並鼓勵僱主僱員更積 極參與勞工事務。此外,當局亦增選一些僱主和僱員,加入這些小組委員會為成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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