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
工商業
年內,本港的出口貨品仍以成衣為主,總值達718.74億元,佔本產出口總額 32%。其他出口製成品,主要有塑膠玩具和洋娃娃、首飾、金銀器,以及塑膠製 品,共值278.67億元,佔本產出口總額12%。攝影器材設備、光學器材和鐘錶的本 產出口共值196.01億元(佔出口總額9%)。電動機械、儀器和用具,主要包括家庭 用品、電晶體及二極管的出口共值178.88億元,佔出口總額8%。紡織品出口共值 168,14億元,佔出口總額8%。其他重要的出口貨品有電訊、錄音及音響儀器與設備 (7%)、辦公室機器和自動資料處理儀器(7%)。
本港出口貿易的動向和水平,深受各主要海外市場的經濟狀況和商業政策影 響。一九八九年內,輸往美國和歐洲經濟共同體的產品,佔本產出口總額52%。美 國是最大的市場(共值721.62億元,佔本產出口總額32%),其次是中國(432.72億 元,佔19%)、西德(156.89億元,佔7%)和英國(146.38億元,佔7%)。本港輸 往日本和加拿大的產品貨值,分別增至130.28億元和62.99億元,日本佔本產出口 總額6%,加拿大則佔3%。其他重要市場有新加坡、荷蘭、澳洲和台灣。
轉口
年內,轉口貿易增長強勁,佔本產出口與轉口總額61%。主要轉口貨物有紡織 品(共值425.29億元);雜類製品(423.59億元);成衣(372.81億元);電動機械、儀 器和用具(335.5億元);電訊、錄音及音響儀器與設備(275.52億元);攝影器材設 備、光學器材和鐘錶(134.85億元)。這些轉口貨品的主要來源地為中國、日本、美 國、台灣和南韓。最大的轉口市場計有中國、美國、日本、台灣和南韓。
出入口文件
香港是自由港,故出入口簽證手續,力求簡便。多類產品進出本港,均無須領 取證明文件。產品如須領取證明文件,亦只為達到以下兩個主要目的:其一是使香 港能履行國際間的義務,限制紡織品出口,並監察輸入本港的紡織品,故所有紡織 品進出本港,均須獲得貿易署署長簽證;其次是基於健康及安全的理由,對少數非 紡織品出入口施加管制,例如戰略物品、藥品和農業用殺蟲劑等。
本港所實施的產地來源證制度,旨在證明本港出口貨品的產地來源,以符合輸 入國家的規定。上述制度由貿易署執行,該署並負責保證該制度完整可靠,並按需 要簽發產地來源證。獲政府授權簽證的團體,計有香港總商會、香港印度商會、香 港工業總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和香港中華總商會。
對外通商關係
本港在處理對外通商關係方面,擁有-
分自主權。總督獲正式授予執行權力, 代表香港處理對外關係。總督在這方面的職責,包括與其他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 達成及執行雙邊或多邊貿易協議,以及處理對外通商關係事宜。香港對外通商關係 的基礎,是關稅和貿易總協定(關貿總協定)。香港是關貿總協定的獨立締約成員。 該項協定的基本目標,是解除世界貿易的限制和保障最惠國原則。香港與紡織品輸 入國家談判雙邊限制協議,則以多種纖維協定為基礎;這項協定的目標,是有條理 地發展和擴大紡織品方面的國際貿易。
73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