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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藝術發展漫談

在區內設立文娛中心,但市政局認為所擬設立的11座中心,其中8座没有-

分理 由必須設立,因而加以否決,不惜開罪各有關區議會。

要是最近數屆的市政局主席,包括沙理士、張有興和霍士傑,並未積極提倡, 香港在藝術發展方面的成就也不會這麼可觀。不過,香港的藝術發展始終有欠均 衡,而且基本上缺乏協調。各方面提供了超過1.6億元資助,而賽馬會的捐款和私 人贊助尚未計算在內。政府撥款方面,有三分二是撥予香港演藝學院的。凡是深明 事理的支持者,都不會否定演藝學院在定期提供畢業學員方面的重大貢獻。這些畢 業學員如果在數年間不會隨着移民潮而離去,將可令香港的藝壇大放異彩。但演藝 學院、香港管弦樂團和市政局屬下各團體,總是得到最大筆的政府撥款,其他團體 只能申請所剩下的撥款。無可否認,這些剩餘的撥款有時亦頗為可觀,但不少團體 卻對未來感到憂慮,因為將來能否獲得資助繼續發展下去,實屬疑問;至於未來發 展方面,亦没有周詳的計劃。

假如政府現時採取大洒金錢的政策,對熟識門路的申請團體有求必應,那是愚 蠢的做法。我們怎樣才能發展一套合理而又對各方面都公平的政策,既能向職業表 演藝人發放足夠維持生計的薪金,而又有足夠場地可以吸引大量觀眾入場?

我們是否需要一位由政府委任的文化領導人 —— 一個凡事遵循政府辦事方式, 只顧埋首在玻璃幕牆大廈內工作的老大哥?他會在幕後發號施令,例如下令設立更 多樂團;戲劇方面荃灣須增加20%,將軍澳則要減少10%;下令收緊審查尺度; 芭蕾舞方面屯門須減少,西貢則要增加;這些要減少、那些要增加,諸如此類。對 於這個荒謬的提議,恕我敬謝不敏!

我曾經與一些藝術界人士談及此事,發覺他們全都認為不需要這類的統籌專 員,特別是一九九七將至,不過,每個人都覺得有需要加強協調。這不單是指避免 節目撞期,而且關乎建立基本的文娛設施。

政府期望推動藝術,這是明智的做法,而且與其他開明民主政府的做法是一致 的。雖然現時的確需要設立一個藝術局,同時代表藝術的主流和支流,而且最好能 夠包羅所有用錢的機構,但該局卻不應由中央政府或老大哥(不論這位老大哥如何 開明和受歡迎)所支配。藝術局或可每年舉辦一次研討會或講習班,由所有有關的 藝術團體或其代表推選一名主席,任期二至三年。這大概可說是一種自我管理的 「藝術議會」:所有有關團體都有發言權,各項政策在議會提出,彼此互相協調,共 同策劃未來的方針,同時又把政府提供的經費加以分配和運用。這是我與不少藝術 界人士傾談後的個人看法。他們雖然都確認有加強協調的必要,但卻大力反對由一 個掌握全權的機構支配一切。

當局已準備大力發展藝術活動。市政局在今後三年內,會斥資逾10億元推展 文化計劃;同時,本財政年度內預算動用3.5億元,進行有關博物館、娛樂、圖書 館和文化活動,其中6,300萬元供發展表演藝術之用。政府和區議會則會分別撥款 約9,300 萬元和 900 萬元。上述開支按人口計算,平均每名市民約為30元。外國方 面,澳洲爲60元,英國、美國和意大利為90元,加拿大、西德、法國、荷蘭和瑞 典則為250元。推展藝術工作顯然所費不菲,不過,即使香港要與澳洲的水平看 齊,市民也期望這筆款項用得其所,取得大家認爲滿意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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