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8 — Page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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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藝術發展漫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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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古蹟,包括一些古雅的殖民地時代建築物亦應加以保存,使之免受拆卸的厄運。 中國的聖賢,不知是孔子還是孟子,曾說過「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而古物古 蹟辦事處,正致力把香港的文化遺物,盡量加以保存,以便將來世世代代的人可以 觀賞。

在過去三十年,特別是近十多年來,香港遍播藝術種子,但播種的工作卻有點 任意而為。在我們這個文化島嶼上,既有豐茂的莽叢和森林,也有荒涼的曠野和沙 漠。種子的生長亦雜亂無章、毫不協調,有些地方灌溉過度和施肥太多,而別些地 方卻受人忽略。雖然一般人認為,香港需要在藝術方面注入更多資金,促使更多人 參與,但究竟怎樣進行、何時進行以及從何處着手進行?這些問題卻較難於解答。 差不多十五年來,現任演藝發展局主席吳樹熾一直在立法局及其他場合大聲疾呼, 要求政府在教育制度上加强文化事務的統籌工作,並對文化多加關注。吳樹熾是在 七十年代中期提出這個主張,當時本地的青少年似乎迷失了方向、缺乏責任感,而 且需要更多途徑去發洩無窮的精力。他認為香港並非文化沙漠,而是「文化發育不 良的地區,亟需一套灌溉計劃」。他批評香港當時的文化成就,指出「本港文化只觸 及寥寥可數的精英分子」。他促請政府制訂資助政策,並且更有系統和更積極贊助 香港的藝術發展。他建議成立一個「藝術局之類」的中央組織,負責全面統籌文化事 務的發展,避免資源重複,並且制訂政策方針。

政府反應

在這方面,政府作出了兩種反應。首先是在十多年前,成立了音樂事務統籌 處,為青少年提供音樂訓練,安排樂團在本地和海外巡迴演出,建樹良多。此外, 政府又在一九八一年成立演藝發展局,就如何鼓勵和支持這類活動,提供意見。政 府聽從該局意見,透過經常和非經常撥款,向多個值得幫助的演藝團體提供津貼, 藉此「發揚藝術精萃」。文康市政科是該局的執行部門,為「發展和促進表演藝術而 提供基層支援」。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各自負責管理其屬區內的場地,並舉辦文娛 表演和展覽會;此外,市政局亦負責管理一些演藝團體。

這樣的安排,在運作上是否順利?

藝術發展的巨輪正不斷前進,但運作的齒輪卻配合得並不太好。

理論上,整套安排看來是有條不紊,實際上卻是問題多多,這是由於互相傾 軋、妒忌猜疑、器量狹窄,以及連場駡戰所造成。一名細心的旁觀者形容演藝發展 局是一隻「没有牙齒的老虎」。他更補-

說:「演藝發展局成立時,眼光比較短淺; 該局人員預見不到前面困難重重。他們既没有-

足經費,又不能要求市政局遵照他 們的指示去辦事。該局必須獲得-

裕的經費,才能表現本身的功能。」導致分歧的 原因是可以理解的。很多人對市政局支配主要場地感到不滿;他們有些是訂不到場 地(約有半數訂不到),亦有些未能獲准入場進行排練,又或迫不得已接受市政局供 應的音響系統和燈光設備。市政局的答覆是,由於該局是演藝活動的倡導者,因此 不單要宣傳推銷場地,更要扶植和支持一些經常使用場地的演藝團體;若非如此, 本港的文化「起飛」也不會如近年般發展得那麼迅速和普及。在發展視覺藝術方面, 市政局亦發揮領導作用,同時對各項開支表現出負責的態度,例如不少區議會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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