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輔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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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此外,亦負責審核衡工量值的研究報告,以及就各部門在編制上的變更、公務 員方面的人數和開支等,向財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工務小組委員會由財政司出任主席,成員包括地政工務司和25名立法局的其 他議員。該委員會負責覆檢工務計劃中建設工程的進度和實施次序,並向財務委員 會提出有關更改工務計劃的建議。
政府帳目委員會
一九七八年五月十日,立法局決議成立政府帳目委員會。該委員會是立法局的 常務委員會,成員包括主席及6名委員,全部都不是立法局官守議員。政府每年的 收支帳目表,先由庫務署署長擬備,再由核數署署長加以審查;核數署署長又根據 核數條例履行規定的職務和行使賦予的權力,並且進行「物有所值」查核,然後一併 提出報告。物有所值查核是根據一套準則而進行的,這套準則由政府帳目委員會主 席於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提交立法局省覽,內容經由委員會與核數署署長商 定,並獲當局接納。政府帳目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閱核數署署長的報告,再向 政府提交報告,最重要是確保一切公共帳項均按撥款目的開銷,所有支出均物有所 值,同時確保政府在財務管理方面恰當無誤。
核數署署長的報告,在每年十一月提交立法局。政府帳目委員會隨即召開公開 會議,管理各項開支的人員便根據核數署署長報告所論及的公共開支各方面,提出 證據資料。該委員會按會議所得的結論擬備報告,在核數署署長呈遞報告三個月內 向立法局提交。政府對該委員會報告的反應,詳載於政府覆文中。該文闡明政府 爲施行該委員會的建議而採取的步驟,或解釋政府為何不接納有關建議。每年在政 府帳目委員會向立法局提交報告書後三個月內,該份政府覆文亦提交立法局省覽。 當局已接納政府帳目委員會的建議:由一九八八年起,委員會每年的工作周期將分 成兩個階段;在每一階段內,委員會首先審查核數署署長的報告,然後作出回應
特別委員會
立法局可委出特別委員會,專責研究局方轉交委員會處理的事項或條例草 案。成立特別委員會的目的,是讓一小組議員可對某項問題進行深入研究。他們通 常會搜集證據,將研究結果和有關建議向立法局報告。近年來,立法局所委出的特 別委員會曾研究各類不同的事項,例如複雜商業罪案的審訊,以及香港國殤紀念基 金未來管理問題等。一九八六至八七立法年度內,立法局未有成立特別委員會。
行政立法兩局議員辦事處
行政立法兩局議員辦事處,是為行政局和立法局議員(不包括官守議員)而設的 辦事處。兩局議員在本港施政中擔當重要的角色。他們就政府政策的釐定和修訂提 供意見;研究、審議和制定法例;處理市民對政府部門及機構的申訴;管制公共開 支;及監察政府施政效率。
行政立法兩局議員所參與的工作,大部分與重要的公共事務有關。議員在研究 政府所提出的條例草案及主要政策建議時,透過與不同選區,區議會,以及各界人 士的接觸,考慮市民的意見,然後才就這些建議作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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