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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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員會考慮到差餉、維修和其他費用的增加,以及屋邨價值(根據座落地 點、所提供的設施和服務而評定)和住戶繳付租金的能力後,每兩年檢討及調整住 宅單位的租金一次。現時公屋住戶所繳交的租金,平均佔其收入的7%。由於舊型 屋邨只收取極低廉的租金,但維修和改善費用卻頗爲高昂,故房委會的住宅樓宇經 費帳目出現了龐大赤字。
房委會撥出約659個屋邨單位,供福利機構租用,以便開辦青少年中心、託兒 所、社交及社區服務中心、圖書館、自修室、庇護工場、弱智或傷殘人士的宿舍與 中心等。此外,還有租給志願團體的老人宿舍,以及由房委會一手興建和管理的老 人住屋。年內,房委會共租出44個福利用途的單位。為了向公屋住户提供一個均 衡的社區,共有488個單位租作教育用途,例如開辦幼稚園及中小學等。此外,屋 邨大廈的街坊會、居民聯會及互助委員會,亦大多獲提供地方作會址。房委會並把 單位租給區議員、行政立法兩局議員、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議員,甚至政府各部 門,讓他們在邨內設立辦事處,又或租給醫生開設診所。
屋邨管理
房屋署的高級職員繼續積極參加各項有關會議和社區活動,以便與區議會、互 助委員會和地區內的關注小組保持緊密聯繫。他們還定期到屋邨視察,加深對區內 問題的理解。屋邨職員方面,更逐家探訪住户,與他們保持密切聯絡。房屋事務經 理每月都與互助委員會幹事舉行會議一次,討論邨內的衛生、保安和日常管理問 題,並邀請有關的承辦商列席旁聽。
年內,房屋委員會推行一項房屋資助新政策。根據該項政策,凡在公共屋邨住 滿10年的家庭,如果全家收入超出資助入息限額(相等於公屋申請人入息限額的兩 倍),則須繳付雙倍淨租金。然而,某些類別的住户,如老人等,則可豁免繳交雙 倍租金。年內,房屋署已籌備展開有關工作,以便在一九八八年四月正式實施該項 政策。在實行初期,只有在公屋住滿23年的住戶會受影響。
房屋條例授權房委會限制邨內道路的使用,並向遭扣押和移去的違例停泊車輛 收取費用。根據房屋(交通)附例的規定,違例的車主或駕駛人亦可能會被檢控。這 些措施使屋邨內的道路保持暢通,免受違例停泊的車輛和非法擺賣的小販所阻塞, 因此屋邨環境得到改善。直至現時為止,104個租住屋邨、8個工廠屋邨和35個居 屋苑內的道路,已受到房委會管制。年內,房委會批准一項試驗計劃,將29個選 定的公共屋邨停車場交由私營公司管理。此外,還准許在屋邨居住或工作的傷殘人 士享有優待,每月只須繳交一半泊車費。
屋邨職員繼續努力不懈,積極掃蕩邨內非法擺賣的小販。自房屋署在一九八五 年十一月成立特遣隊以來,驅趕的非法小販超過2500名,使屋邨的環境回復舒 適,住户和其他關注組織莫不稱善。
出租商業單位
房屋委員會也管理轄下屋邨內40747個商業單位,面積總計110萬平方米。這 些商業單位包括店舖、街市檔位、銀行、酒樓等等,在一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爲房 委會一共帶來11.44億元租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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