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6 — Page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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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

協調商品說明及編碼制度(協調制度):一些主要貿易國家(包括香港)預算由一 九八八年起推行協調制度。香港現正與各主要貿易夥伴商討,以解決因實施協調制 度而導致的任何不良後果。協調制度預期不會對關稅水平有所影響。

新一輪貿易談判: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至十九日期間,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的締 約國家在烏拉圭舉行了一次部長級會議,並展開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以便進一步 放寬世界貿易及嚴格遵守關貿協定的規則。本港亦以締約地區的身份參加該次部長 級會議,並將徹底參與新一輪貿易談判。

出入口文件

香港是自由港,故出入口簽證手續,力求簡便。多類產品進出本港無須領取證 明文件。產品如須領取證明文件,亦只為達到以下兩個主要目的:第一是使香港能 履行國際義務,限制紡織品出口,以及監察輸入的紡織品。因此,所有紡織品出入 口,均須領有貿易署署長所簽發的證件。其次是爲着保障人體健康或基於安全的理 由,對少數非紡織品出入口加以管制,例如戰略物品、藥品、農業用殺蟲劑和食米 等。

本港實施產地來源證制度,是為着證明本港出口貨品的產地來源,及符合入口 地區有關當局的要求。貿易署負責管理這個制度,保障其信譽,並按需要簽發產地 來源證。政府亦授權若干機構簽發產地來源證,計有香港總商會、香港印度商會、 香港工業總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及香港中華總商會。

貿易署

香港與各國政府的貿易關係,由貿易署負責。貿易署亦施行各項貿易政策及協 議,並辦理出入口簽證及產地來源簽證。在一切貿易政策事宜上,貿易署署長聽取 貿易諮詢委員會及紡織業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兩會均由總督委任,由工商司出任主 席。

貿易署轄下設有5個部門。3個部門負責處理本港與各貿易夥伴的雙邊貿易關 係,其工作包括展開貿易談判、實施紡織品協議、蒐集和發佈有關可能影響本港的 種種發展的消息,尤其是與本港主要市場貿易政策有關的;這三個部門的工作範圍 以區域劃分。第四個部門負責本港對外的多邊貿易關係,例如本港參與關稅及貿易 總協定,以及有關多種纖維協定的談判。第五個部門則負責一般事務、簽發產地來 源證、非紡織品出入口簽證,以及食管制方案等。

貿易署的工作得到香港政府駐英國、布魯塞爾、日內瓦、紐約、華盛頓及三藩 市等地的海外辦事處協助,詳情見附錄二。這些辦事處由本港布政司署工商科管 轄,代表香港執行日常對外貿易工作,並報導可能影響本港的最新國際發展。

香港海關

香港海關由海關部隊和貿易管制部兩個部分組成。

海關部隊是受紀律約束的隊伍,隊員必須穿着制服。有關海關部隊工作的詳 情,見第十四章「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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