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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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應得的賠償。該科又確保受肺塵埃沉着病(賠償)條例保障的人士,盡早由肺塵埃 沉着病賠償基金獲得賠償。該項基金的款項,來自向建造業及石礦業徵收的税款。
在兩級制僱員賠償評估委員會制度下,因工傷而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僱員, 須在本港8間大醫院接受評估委員會評估。一九八六年內,普通評估委員會共舉行 會議482次,就勞工處處長轉交該委員會的個案而作出的評估有15616宗,覆檢個 案則有1032宗;特別評估委員會則舉行會議7次,就普通評估委員轉交該委員會 的個案而作出的評估有7宗,覆檢個案則有1宗。
僱員賠償條例及肺塵埃沉着病(賠償)條例所規定的賠償額,上次調整是在一九 八三年進行。此後工資水平不斷變動,當局便將賠償額調高約23%,由一九八六 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此外,當局又修訂肺塵埃沉着病(賠償)條例,以便工人一旦患 上該病繼而死於其他疾病時,其遺屬在領取賠償金方面更具靈活性。
由於近數年來向肺塵埃沉着病賠償基金申請賠償的個案和金額逐步下降,當局 便大幅度減免徵款,以縮減基金的收入。由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起,免繳徵款的建 造工程費用和石礦產品價值由25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又由一九八六年一月六日 起,徵款率亦由0.2%減至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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