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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福社
新會
由於社會人士普遍對本港福利服務的期望日高,政府有需要不斷擴展和改善服 務。年內,社會福利署及受資助福利機構均再接再勵,服務社會,以應需求。
社會福利服務不斷擴展,朝着一九七七年發表的「羣策羣力協助弱能人士更生 白皮書」,一九七九年發表的「進入八十年代的社會福利白皮書」及一九八一年發 表的「小學教育及學前服務白皮書」所訂定的目標,繼續向前邁進。社會福利署負責 推行政府的社會保障及社會福利政策,其首長為社會福利署署長。除康復服務外, 一切與社會福利政策有關的事項,均由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向政府提供意見,委員 會成員由港督委任,主席是非官方人士,並由社會福利署署長任副主席。康復服務 發展協調委員會也是由港督委任,負責就發展康復服務的政策及原則提供意見,主 席亦是非官方人士。
在策劃及發展本港福利服務的日常工作方面,社會福利署與受資助機構緊密合 作,後者提供多項社會福利服務,所擔任的角色至為重要。大部分受資助機構是香 港社會服務聯會的會員,這些機構每年均與社會服務聯會及社會福利署共同檢討社 會福利署的五年發展計劃。該發展計劃詳列各項社會福利政策目標,以及達成目標 的方法。
社會福利署在一九八五年內的一項重大發展,是將管理及策劃社區中心設施的 責任,移交政務總署。從推行社區建立計劃的角度來說,這次變動使兩個部門的職 責更為分明,俾能各展所長,提供不同服務。社會福利署可集中推廣團體工作活動, 而政務總署則負責發展及擴大社區中心所扮演的角色,加強其與區內居民及機構一 起進行的工作。
當局又繼續致力發展福利服務,特別是老人住屋服務。由於年齡在六十歲以上、 需要特別住宿安排的老人數目不斷增加,政府因而提供更多自我照顧宿舍、老人院 及護理安老院,以滿足他們的需要。受資助機構及房屋委員會在擴展老人宿舍計劃 方面,責任重大。自房屋委員會答應裝修及管理轄下邨內的宿舍後,籌辦宿舍的計 劃在一九八五年內有顯著進展。但為確保老人在解決住屋問題之餘,其他福利需要 基本上仍得到照顧,社會福利署已承擔責任,制訂幾位老人共住一所的計劃,確保 老人得到妥善的綜合服務。該署現正計劃建設一間兼備護理安老及療養設施的院所, 並已將其列入工務計劃內。
至於康復服務方面,政府根據「會有刑事暴力行為或斷定有暴力傾向精神病康 復者研究小組的建議」,將重點放在改善為精神病康復者所提供的服務。其中重要的 一環,是設立中途宿舍,幫助精神病康復者重返社會,過着獨立而正常的生活。但 有些公共屋邨居民卻反對在邨內設立這種宿舍。社會福利署、康復專員及政務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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