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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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作出宣佈後,美國已先後16次對香港紡織品出口叫停。香港每次均應美國所請, 就有關類目進行磋商。磋商結果多數為實施限額管制(5次)或同意限額管制(8 次),但亦有3項叫停被撤回、7項未有結果。
根據八月三日公佈的臨時規例,美國單方面行使權力,決定入口紡織品來源地 的問題。臨時規例規定,入口紡織品須具備多份額外的證明文件,以致商業上的機 密資料亦須公開。由於上述規例,出口商再不能肯定根據雙邊協議正式獲發出口證 的貨品,在運抵美國時可以獲准進口。香港根據多種纖維協定而輸往美國的所有 織品都受到上述證明文件的規例影響;而世界各地根據多種纖維協定輸往美國的貨 品,亦有七分之一受到有關來源地的新規例影響。香港認為新規例違反了多種纖維 協定及港美雙邊協議,理應撤除。該等臨時規例已訂於一九八四年底時予以檢討。
九月及十月間,國際貿易及關稅一般協定理事會及該協定轄下的紡織品委員會 會舉行會議,討論新規例所帶來的影響。會議反映出所有代表團對新規例的不滿, 還特別指出該等規例應予撤回,或至少應暫緩執行,直至全面檢討工作完成為止。
香港續與多種纖維協定的其他發展中出口成員國(較落後國家)保持聯繫。年 內,若干國家及地區開始簽署接受有關設立國際紡織品及成衣局的協定。該局旨在 促進發展中國家在國際紡織品貿易方面的權益。香港亦為簽署該協定的地區之一。
非紡織品貿易
法國限制入口數量:法國一直單方面對從香港輸入的8類產品,包括石英錶, 實施數量限制。繼多次與法國及歐洲共同市場委員會磋商未果後,香港在一九八二 年八月向國際關稅及貿易一般協定投訴,要求對此事作出裁決。國際關稅及貿易 般協定在一九八三年七月裁定法國所施行的限制毫不合理,並建議終止此等限制。
在國際關稅及貿易一般協定作出裁決後,法國撤除對3類產品的限制,並增加 2類產品一九八四年度的配額。至於石英錶方面,歐洲共同市場委員會循內部程序 商議,決定援引國際關稅及貿易一般協定第十九條的規定,暫時准許法國對入口的 數字石英錶實施限額管制;所訂定的全球入口配額有效期為3年,由一九八四年四 月二十日開始。香港以數字石英錶的主要供應商身份,在一九八四年九月與歐洲共 同市場委員會就是項保護措施進行磋商。
普及特惠稅計劃:大多數先進國家均推行普及特惠稅計劃,對發展中國家及地 區的產品提供免稅或低關稅待遇,從而協助此等國家輸出更多產品。除芬蘭外,所 有實施上述計劃的先進國家,均將香港列為受惠地區。然而,香港若干製品卻不能 享受澳洲、奥地利、日本、挪威、瑞士及美國所實施的特惠稅計劃。上述國家未能 對香港一視同仁,因此香港不斷就此與有關政府進行磋商。
美國現行普及特惠稅計劃已於一九八五年一月期滿;新計劃隨即生效,為期 84年。新計劃仍將香港列為受惠地區之一。加拿大普及特惠稅計劃於一九八四年 七月續期10年,即至一九九四年為止。該計劃續期後,香港仍然是受惠地區之一。
出入口文件
香港是自由港,故出入口簽證手續,力求簡便。所有紡織品出入口,均須領有 貿易署簽證。貿易署執行這項規定的原因,是香港須履行國際義務,限制紡織品出 口,以及須監察輸入的紡織品,確保該等貨品與紡織品出口管制制度並無抵觸。而 為保障人體健康或安全的理由,少數如藥品之類的非紡織品出入口,亦須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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