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4 — Page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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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維持本港的公安及法,主要是皇家香港警察隊的職責。一九八四年一月,港 九新界的士行業人士舉行示威行動,觸發九龍區的騷亂事件,使警隊的能力受到考 驗。幸而警隊訓練有素,時刻準備應變,因此能迅速妥善地將是次不愉快事件平息 下來。

年內,消防處的應變能力證明同樣經得起考驗。九月,消防處人員奉召出動, 處理香港仔一間工廠大廈的五級火警。該場大火燃燒68小時,為歷年來最嚴重的五 級火警之一。消防員在該場火災中表現出色,在高溫及易燃塑膠着火後所產生的毒 煙下,奮不顧身進行救火的工作。該場大火出動消防員逾1千名,有55名消防員及

4名工人在大火中受傷。

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香港海關部隊與人民入境事務處在維持法方面,繼 續擔當重要的角色。香港海關部隊專責對付走私活動,特別是禁制毒品非法販運活 動。此外,懲教署負責執行香港的刑罰制度,並積極擴展及改善多項康復與懲教計 劃,使該等計劃更趨完備。

撲滅罪行委員會

撲滅罪行委員會繼續密切監察本港的罪行情況,並將政府的注意力集中在市民 關注的問題上。年內,該委員會透過其轄下小組委員會與工作小組,對很多與罪行 有關的問題,進行詳細研究工作,包括在罪行中使用槍械、三合會及幫會活動、金 行與銀行劫案、多層住宅大廈劫案、青年罪犯及色情場所對市民造成的妨擾等。

委員會並根據研究所得的結果,向政府建議修訂有關法例、推行新行政措施或 經過修訂的行政措施,以及展開宣傳活動,以期解決委員會要對付的問題。一項由 委員會建議修訂的法例,是加重擁有及使用槍械的刑罰。該項修訂法例於七月二十 五日制定。其他修改法例的建議,包括禁止擁有優質偽造槍械、改良管制看更人員的 法例,及立例使那些受色情場所妨擾的人士,更易向法庭提出控訴和獲得賠償。這 些建議可能在立法局一九八四至八五年度會期間,呈交立法局審議。行政措施方面 包括發給發展商一套設計指引,藉以改善多層大厦的保安系統;與金飾及珠寶業商 會合作,提高保安措施的質素,以及研究可行的登記程序,記錄高價貨品的買賣事 宜。七月二十日,委員會在招待會上宣佈展開年內的主要撲滅罪行運動,該運動是 以防止罪案為題,宣傳活動亦隨即展開。全部分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委員均有出席該 招待會,他們會繼續肩負重任,將防止罪案的信息,傳達市民。年內,為了加強與 分區委員會之間的聯繫,撲滅罪行委員會委員定期出席分區委員會會議,並希望來 年能再進一步加強雙方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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