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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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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訓練。從一九七九年四月起,教育署署長即展開分期計劃,承擔責任,為此等兒 童提供教育。這項計劃已於一九八二年完成。

特殊教育組已採取甄別、評估及輔導等預防與覆查措施,找出學齡兒童是否需 要特殊教育,以便及早補救。年內,教育署特殊教育組為290535名兒童安排上述 服務。這些兒童中,有260788 名小學生會接受集體檢查及視覺、聽覺和言語等甄 別服務。此外,評估及輔導服務亦大為擴展,其中包括聽覺、言語及心理測驗,設 立適應小組,教師及家長輔導,言語和聽覺訓練,並言語治療工作。這些由教育署 特殊教育組屬下中心進行的評估工作,已為29747名兒童提供進一步的協助。

擴展特殊教育,必須加強訓練專業人員,當局遣派特殊教育組專門人員前往海 外受訓,又在本港為特殊學校和特別班教師舉辦在職訓練班。一九八二年內,特殊 教育組為弱能兒童教師舉辦在職訓練共5班,其中包括為失明及弱視、失聰及弱 聽、身體弱能、有情緒問題及欠缺社會照顧的兒童的教師和從事言語治療工作的教 師而舉辦的課程。年內,共有104名教師接受上述訓練。

直至一九八一年為止,為弱能兒童教師而設的各項課程,均由救育署特殊教育 組辦理。為改善訓練的質素,柏立基教育學院已於一九八一年九月起,接辦這些課 程,初期只限於為學習有困難的兒童的教師及弱智兒童的教師開辦課程。整項接辦 過程已於一九八二年九月完成,其他課程亦由該學院接辦,包括為失明及弱視、失 聰及弱聽、身體傷殘、情緒有問題及欠缺社會照顧等兒童的教師開辦課程。此外, 特殊教育組繼續開辦短期課程、研討會及研習班,供普通學校教師及教育學院學生 進修。

對若干特殊學校膳宿照顧與交通設施的津補,亦於一九八一年十月由社會福利 署及醫務衛生署轉交教育署負責辦理,另教育署接管14間特殊學校的膳宿組,以 便向其提供補助。

職業訓練局

職業訓練局是根據職業訓練局條例,於一九八二年二月委任的法定團體,除接 管前香港訓練局的諮詢職責外,亦需執行多項行政任務。該局工作目標包括向總督 提供意見,以便設立所需措施,確保在香港建立一個工業教育及訓練的整體制度, 配合香港的發展需求;設立、發展及推行訓練操作員、技工、技術員及技師的計劃, 以維持及促進香港工商業和服務業的發展;及設立和辦理工業學院和工業訓練中 心。

為協助訓練局推行工作,政府於一九八二年四月成立工業教育及訓練署。這個 新部門是由教育署前工業教育科及勞工處工業訓練和學徒訓練科合併組成,專門負 責訓練局的行政工作。這個部門大部分人員直接由訓練局的執行幹事管轄,隸屬於 訓練局,該執行幹事亦為這部門的首長

總督亦採納訓練局的意見,委出19個訓練委員會和6個一般委員會。訓練委員 會負責下述各項重要行業:會計;汽車維修;銀行業;建築及土木工程;製衣;電 機;電子;酒店、飲食及旅遊;保險;珠寶;新聞;機器及金屬品製造;商船海員; 塑膠;印刷;船舶修建;紡織;貨運以及零沽批發並出入口業。6個一般委員會負 責處理學徒及技能測驗事宜;電子資料處理訓練;管理及督導訓練;工業教育;技 師訓練及翻譯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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