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2 — Page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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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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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市民可撥5綫電話,並可選擇粵語或英語的錄音帶,每節錄音概述一項法 律問題,為時二分半鐘。這計劃的目的為提供資料及加深市民對法律的認識,如果 申請人希望聽取其他特別問題的意見,仍可前往免費法律輔導中心向律師諮詢。

「當值律師計劃」約有160名大律師及私人執業律師參加,年中會輪流在銅 鑼灣、西區、南九龍、北九龍、新蒲崗及荃灣6個裁判法庭為犯有以下9項罪名 的被告人辯護:身為三合會會員、遊蕩、非法藏有物品,身懷盜竊工具、拒捕、藏 有毒品、藏有可供使用毒品器具、販毒以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西區裁判司署於四 月一日開始設有這項服務,預料其餘兩個位於觀塘及粉嶺的裁判司法庭,於一九八 三年四月開始亦有這項服務。

在拘留中的被告人出席首次聆訊前,先在拘留所中獲律師接見。假如他們接受 律師提供的免費服務,當值律師便為他們申請保釋;例如律師認為適宜承認控罪, 亦會為他們求情減刑;又假如是其他否認控罪案件,律師便為被告人提出答辯。當 值律師於一九八一年處理的案件共有 6441 宗,一九八二年則有 8 929 宗。約 有三分之二的被告人不承認控罪,而按比例計獲判無罪的數字亦相當可觀。倘遇 被告人承認控罪或被判有罪,當值律師便為其提出要求減刑的理由,而裁判司更可 參考律師所提供的意見而作出恰當的判處。很多無經濟能力聘請律師的市民,及對 英國法律或法律程序不大明瞭的人士,都是藉着當值律師的援助而不致身繫囹圄

在施行該兩項計劃時,政府盡可能確保公帑能使更多申請人及被告人受惠。免 費法律輔導計劃使香港的市民對法律問題有更深的認識,使他們能獲得律師意見, 解決法律問題。在裁判司法庭受審的被告人,透過當值律師計劃,獲得獨立的律師 為其辯護。這種秉公處理的程序是任何健全的司法制度所必備的。

對外關係

香港的對外關係,概由英政府負責。從英國外交部借調香港政府的政治顧問及 其屬下人員,負責研究貿易以外的一切對外事務,向港府提意見。

外貿關係

香港在處理對外貿易方面,相當自由。香港對外貿易關係的基礎,是國際貿易 關稅一般協定;這項協定的基本目標,是放寬世界貿易的限制和保障最惠國原則。 香港與紡織品輸入國家談判雙邊限制協議,則以多種纖維協定為基礎;這項協定的 目標,是有條理地發展和擴大紡織品方面的國際貿易。

根據國際貿易關稅一般協定的規則,香港旣是(脫離英國)關稅獨立的地區, 便被視作參與這項協定的獨立締約者。但香港亦是英國的屬土,所以英國在國際貿 易關稅一般協定中代表本港發言。英國加入歐洲共同市場時,會通知國際貿易關稅 一般協定,表示英國代表團內一名成員,會繼續代表香港發言。實際上,英國在這 項協定中的發言人,總是一位香港政府官員。這種安排表示香港可以採取與歐洲共 市(包括英國在內)不同的立場。

駐英專員辦事處及其他海外辦事處

香港政府在倫敦、日內瓦、華盛頓和布魯塞爾均設有專員辦事處,主要工作是 維持和改善與其他國家的貿易關係。八二年十一月,政府宣佈預算由一九八三年四 月起,在紐約設立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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