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2 — Page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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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安置所

房屋和土地

房屋委員會並負責設立臨時安置所,以供因火災或天災而致喪失家園的人士暫 住。鑑於等候編配臨時房屋的人數極端龐大,審核需時,因此房屋署在屯門租入一 幢工業大厦,並將該大厦改建為臨時安置所,以補助現行3個臨時安置所的不足。 臨時安置所的總收容額現已增至21 500人。

僭建寮屋的管制及清拆

雖然公共房屋和私人樓宇的發展極其迅速,但僭建寮屋的問題仍然存在。寮屋 居民多數是未符合編配公屋資格,但又無力或不願意租賃私人樓宇的人士。估計目 前的寮屋居民約有50多萬。因為房屋供應問題面對巨大的壓力,所以現行政策祗清 拆位於永久發展用地的寮屋,並且嚴禁加添搭建物。

凡在本港居留超過10年的寮屋居民,倘遇清拆行動或因天災而致無家可歸時, 均有資格直接入住永久公屋,但其寮屋必須在一九八二年六月一日前已經登記。至 於其他寮屋居民,則祇有資格入住臨時房屋。此外,房屋委員會在十月宣佈一項使 艇戶與陸上居民等量齊觀的政策:凡在本港居留逾10年的艇戶,倘其艇隻危險不宜 再用或遭清拆,均有資格入住永久公屋,但艇戶必須證明在一九八二年六月一日前 已在這些艇隻居住。

八一至八二年度清拆計劃使420公頃土地得以騰出,作發展用途,因這項計劃而 需安置的居民則有4萬3千名,其中獲配永久房屋的有2萬8千人,其餘則入住臨時 房屋。此外,尙有1200個工場及商業經營機構因清拆行動而獲發特惠現金津貼。

當局管制建寮屋的目標,是遏止臨時搭建物出現,以免佔去須用作發展的官 「地,或寮屋妨礙居民健康、使火警容易發生或可引致建築物倒塌。然而,在一九七 九及一九八零年大量移民湧入本港,不法之徒乘機漁利,企圖搭建木屋出售。由於 僭建木屋能在短時間內建成,又隨即可以入住,所以寮屋區的數目大幅增長,特別 是在計劃發展的地區以外為然。當局加強巡邏,非法僭建活動亦因而受到遏制。年 內,當局並修訂官地條例,加重刑罰,以對付不法之徒。根據修訂條例之規定,舉 證責任落在違例者身上。被告人須證明寮屋並非搭建售賣用途。在多項檢控中, 共有130人因在官地上非法挖掘或搭建建築物而被定罪,罰款合計20萬元。同時期 内,被拆去的非法搭建物或擴建部分共有4萬6千間。

改善僭建寮屋區的環境

雖然當局的政策是遏止任何僭建寮屋活動的發展,可是,由於一九七八至八零 年內,多個大型寮屋區出現,導致寮屋區的衛生和環境安全異常惡劣,在近郊地區 的情況,尤為嚴重。一九八一及一九八二年的大火及山泥傾瀉慘劇,更顯出示問題 的嚴重。結果,房屋署在年初成立一新部門,首先在5個主要寮屋區內闢設隔火 區,並且遍設滅火龍頭。在較小型的寮屋區內,試驗可否為每間寮屋裝置分錶供水 系統、排水管及污水渠,以及興建公厕、浴室及安排垃圾收集服務。由於試驗計劃 成績美滿,房屋署現正推行一個全面計劃,致力改善該等暫時未需清拆作發展用途 的寮屋區的居住情況。

城市設計

本港城市設計的主要目的,是為本港目前及未來的人口提供美好的居住及工作 環境。為達到這個目的,當局必須確保有限的土地資源可獲適當的設計,以應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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