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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立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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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零年八月,立法局議員人數的最高限額由50名增至54名,其中27位是官 守議員(包括總督和4位當然官守議員,即布政司、財政司、律政司和民政司), 另有27位是非官守議員。目前實際人數計有官守議員24位,非官守議員27位。必要 時現有議席可擴-

至認可的最高限額。除總督及其他當然官守議員外,所有議員均 由女皇委任,或由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諭令總督委任。

立法局的主要任務,是制定法律,控制公帑的開支。但英女皇有權駁回立法局 已通過並經總督同意的法例。此外,英國國會可制定在香港有效的法律,而女皇會 同樞密院亦可運用君權或英國國會法所賦予的權力,為香港訂立法例。

立法局除每年八月及九月休會約兩個月之外,全年內每兩周舉行一次公開會 議。該局新會期於每年十月開始,先由總督致詞,繼由各議員就施政方針廣泛辯 論。每年二、三月間撥款法案提出二讀後,該局即就預算案財經事務展開辯論。

立法局財務委員會由布政司任主席,成員包括財政司、地政工務司和立法局全 體非官守議員。該委員會負責管制公帑支出,於每年三月舉行特別會議,審核支出 預算案,並於全年內定期舉行會議,考慮政費開支和補加撥款要求,所有會議均不 公開舉行。財務委員會轄下有兩個小組委員會,即人事小組委員會及工務小組委員 會。人事小組委員會詳細審查有關增設首長級職位及開設新職級的提議,並就此向 財務委員會作出建議。該委員會更審查各部門為檢討人事編制所提的建議。工務小 組委員會則負責覆檢公共工程計劃中工程的進度和實施次序,並向財務委員會提出 有關改變的建議。

一九七八年五月,立法局決議成立政府帳目委員會,成員包括主席及6名委 員,全部由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擔任。該委員會負責審閱核數署署長就政府每年帳項 及其他須提交立法局省覽的帳目而提出的報告書,及任何與該署長所執行職務有關 事項的報告書。該委員會的主要工作目的,在確定核數署署長所報告的情況,並考 慮應否採取補救措施。

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

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在本港政務中所處的地位,舉足輕重。他們協助港 府制訂政策和法例,處理市民對政府部門的投訴,更從多方面監察政府的行政措 施。非官守議員選自社會不同階層,他們除出任議員外,更是政府轄下多個委員會 和不少社團的成員,所持席位達300餘個。

兩局非官守議員設有辦事處,協助他們執行職務,負責資料搜集的工作,並處 市民所提出的投訴。此等申訴,每年數以百計,或對政府某種措施表示不滿,或 反對政府某項政策,各議員均加以考慮,並酌情交由有關部門處理。議員處理市民 的申訴時,有權查閱政府文件,並可直接與政府高層人員會晤。他們可以對政府既 定的程序及政策提出質詢;假如事件重大,更可提交行政局或立法局考慮。

非官守議員設有不少常務小組,其中兩個由港督委任,其一為「兩局非官守議 員警方投訴事宜常務小組」,成員包括7位非官守議員及律政司,負責監察警務處 「投訴警察組」如何處理市民對警方的投訴。此外,由6位非官守議員及律政司組 成的「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則負責監察對廉政公署不滿的投 訴是否獲得適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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