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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均有資格領取高齡津貼,但至少須在本港住滿5年及會繼續在港居留。自一九八一 年七月一日開始,傷殘津貼及高齡津貼分別提高至每月350元及每月175元。至本 年底,領取傷殘及高齡津貼者共有202692人,而一九八零年年底則為183366 人。 一九八零至八一財政年度內,這方面的開支共達3億630萬元,較上年度增加6,940 萬元。
遇有火警或天災時,社會福利署即向災民展開緊急救濟,供應熱飯及其他必需 品如毛氈、碗筷等。此外,並由緊急救濟基金撥出傷亡及殮葬補助金,給予需要 助的受害者或其家屬。年內,社會福利署會協助 35805名登記災民,並供應熱飯予 暫時在本港居住的越南難民
。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為暴力罪行的受害者、因執法人員執行職務而意外 受傷的人士、以及死者遺屬,提供賠償金。這項計劃由暴力傷亡賠償委員會及執法 傷亡賠償委員會負責執行,委員會的主席及成員均由總督委任。年內,賠償金額共 達 210 萬元,上年度則為128萬元。根據原有規定,受傷者必須會告7天病假,始 有資格申領賠償,但自一九八一年三月四日起,此項規限已減為3天,但賠償申請 必須於事發後3年內提出。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為交通意外受害者或死者家屬提供快捷的現金援助, 而不論有關的家庭入息多寡,亦不論該宗意外是誰人的過失所致。該計劃只把援助 金發給傷者或死者家屬,對於財物受損者,則不加以考慮。申請人領取援助金後, 仍有權照常根據習慣法要求賠償損失,但如事後因該宗意外而獲得賠償或其他形式 的補償,則必須退還該計劃所發給的援助金、損失賠償金或其他補償,三項款額 中,以較少者為準。該計劃的援助款額、付款條件及方法,乃以緊急救濟基金的付 一款辦法作為根據。年內,該計劃共接獲5650宗申請,其中4835宗獲得批准,發出
款項共2,250萬元。
一個特別調查小組負責調查涉嫌欺詐及多付款項的個案,以防止濫用福利援 助。年內,該組完成調查的個案共有240宗,其中一部分已轉交律政司考慮起訴。
凡對社會福利署署長的社會保障援助決定有所不滿的人士,均可向社會保障上 訴委員會提出上訴。年內,該委員會共接獲62宗上訴,其中17宗為公共援助個案, 43宗涉及特別需要津貼,2宗則與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有關。
感化服務
為刑事罪犯而設的感化服務,主要以社會工作的方法來執行法庭的指示,使罪 犯改過自新,重回社會。此種服務包括感化督導( 由設於各裁判司署或法院的感化 辦事處負責執行)、羈留服務、感化院住院訓練及善後輔導服務。
「感化督導」是替代監禁的一種刑罰,適用於任何年齡的罪犯。在這制度下, 罪犯得以繼續留在社會,但須接受感化主任的督導和遵守法庭規定的行為準則。除 由專業人士提供服務外,來自社會各階層的志願人士亦有參與義務感化計劃,該 計劃旨在鼓勵更多社會人士參加有關工作,協助受感化者改過自新。
羈留所及感化院在學術、職業先修、社交和康樂方面提供訓練,其目的在使罪 犯改過自新,日後重返社會時,成為奉公守法的市民。社會福利署轄下的5所感化 院,各有略為不同的訓練計劃,以收容不同性別及年齡的受感化者。
海棠路男童院和馬頭圍女童院,既是羈留所,又是感化院,收容18歲以下的少 年罪犯或需要照顧和保護的青少年。青山男童院收容入院時年齡在14至16歲的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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