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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和交通

年內,車輛及牌照綜合資料(VALID)系統第二期已開始操作,車輛的登記手 續亦隨之電腦化。這個新的資料系統可使警方及交通部門迅速核對車輛紀錄。

市民對駕駛執照需求甚殷,一九八零年底,本港居民共持有駕駛執照 695,084 張,而一九七九年則為642,860 張

一九八零年內,運輸署轄下的5個車輛檢驗中心,共檢驗車輛 66,499次,大部 分和登記與領牌事宜有關;檢驗車輛包括在一九七一年以前首次登記的貨車。從一 九七九年十月一日起,該等貨車每年必須接受檢驗一次。一九七九年十月一日, 九七八年道路交通(修訂)( 第三號)條例開始生效,該條例規定當局檢驗車輛時可 以收取費用,並授權當局發出車輛修理,如發覺有不適宜在道路上行走的車輛, 甚至可將其牌照暫時吊銷。九龍灣海濱道新設的車輛檢驗中心,配有半自動化驗車 設備,並闢有多條驗車道。該中心啟用後,當局對較舊的貨車,每年可以檢驗一次。

一九七九年五月,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計劃宣告實施。根據這項計劃,不論道 路交通意外是否受害者本身過失所引致,受害者或其家屬都可以立刻獲得現金援 助。政府為了籌措經費實施該計劃,規定每名駕駛執照持有人每年繳交25元,而車 主每年於新領或更換車輛牌照時則須繳交75元。該計劃的全部款項由運輸署負責收 集,然後撥入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交由社會福利署署長管理。一九八零年, 收得款項共3,990 萬元。

學校出租汽車許可證計劃於一九八零年九月實施。自實施以來,共發出出租汽 車許可證 1,408 張,給予接載學童往返學校,俗稱「褓姆車」的車輛。

泊車問題

為方便市民泊車起見,政府設有9座多層停車場和4處臨時露天停車場,其中 2處專為貨車而設。多層停車場共有泊車位6,069 個,臨時停車場則共有泊車位 1,044個。這些停車場通常的收費是日間每小時3元,夜間每小時1元,但商業區 附近的停車場收費一般較高。露天停車場的收費較低,由每小時5角至2元不等。

商辦泊車設備包括約40座多層停車場,可供1萬餘輛汽車停泊。這些停車場大 部分設在銅鑼灣、北角、尖沙咀、旺角及新蒲崗等商業住宅區,收費由每小時3元 至5元不等。

路旁泊車位設在不妨礙交通的地點,裝有按時計算的收費錶。全港設有收費錶 的泊車位共9,012個,其中677個特為貨車而設。星期一至星期六的收費時間,由上 午八時起至午夜止。在整個星期均需要分配泊車位的地方,例如山頂及香港國際機 場,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亦須收費。四月間,當局開始將所有裝設10年或以上的舊式 收費錶拆除,改裝較新式的收費錶。

路旁泊車問題由交通督導員管理。交通督導員聯同警務人員,採用定額罰款辦 法,對付違例泊車人士。一九八零年七月,違例泊車罰款由30元增至70元。

當局已完成對泊車政策的全面檢討,其中包括設置和管理停車場的政策、貨車 停泊的需求、新市鎮的泊車問題及主要交通交匯處的問題。

海運

以使用海港設施的船隻、處理貨物及船隻所載運的乘客三方面的數量而言,香 港是世界第七大商港,並且在適應現代航運的需求方面,赢得全世界的稱譽。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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