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0 — Page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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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監獄署共有3間戒毒所:大欖戒毒所(容額508人)——附設收容年輕罪犯的 戒毒所、喜靈洲戒毒所(容額 1,008人)及大欖女懲教所內的戒毒組。

戒毒者須在戒毒所居留4至12個月。釋放後,尙須接受一年的強迫監管。在監 管期內,當局如認為有需要,則可把他召回戒毒所接受進一步治療。戒毒計劃以紀 律約束、體力勞動及戒絕毒品為基礎,輔導工作亦扮演重要角色,協助戒毒者恢復 自信。此外,當局並鼓勵戒毒者的親人盡量抽空探訪他,但與家人維持良好關係。

戒毒所並為戒毒者提供醫療、心理治療及福利服務。戒毒者釋放後找工作若有 困難,則為他安排就業。

大欖戒毒所收容經已定罪但還押等候報告決定是否適合判入戒毒所的犯人,和 被法庭判入戒毒所接受治療的犯人。所內的戒毒者經常參與社區服務計劃,例如: 年內繼續在邊界清除方圓20千米的草叢,及建立長達17.5千米的鐵錢網,作為阻截 非法入境者措施的一部分。

喜靈洲戒毒所的戒毒者很多都有悠長的犯罪紀錄,雖則罪行可能相當輕微。 他們在戶外從事的體力勞動工作,包括經營一間農場及擴建該戒毒所。

女犯

大潭峽女懲教所於一九八零年五月啟用,收容年輕女犯,成為監獄署轄下第二 間女懲教機構。該機構以前原用作收容年輕男犯,目前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教 導所;另一部分為監獄,收容21歲以下的年輕女犯。該所總容額為160人。原有的 女懲教機構,即大欖女懲教所(容額287人),繼續用以囚禁成年女犯及提供戒毒 治療。須嚴密防衞的犯人,現時均於該監獄的設防部分,以前則囚於附近的小欖 精神病治療中心內的特闢地點。上述兩間懲教所的教導所和戒毒所,所實施的改造 計劃內容,與囚禁男犯的機構所施行的相同。

監獄工業

監獄工業為犯人提供與外間相似的工作環境,給予訓練,使養成良好的工作習 慣,及從事生產和提供服務。為進一步實行上述宗旨,年內特設立一個工程組,從 事合適的清理工作及建造工程。預料該組將使目前徵用囚犯的工作範圍大為擴濶。 監獄工業的生產工作包括製衣、造鞋、製造玻璃纖維物品、絲網印刷、木工、洗 衣、印刷及輕工程。一九八零年監獄工業的生產總值估計約達2千5百萬元,一九 七九年則為2千1百萬元。

年內,監獄工業在增設新作業及改善產品質素方面續有進展。預製混凝土產 品,是監獄工業的一項新猷。一間製造這種產品的新工場業已動工興建。

巡獄太平紳士

巡獄太平紳士是由總督委任。監獄署轄下各機構均定期有兩名太平紳士(一名 官守、一名非官守)巡視,或每兩星期一次,或每個月一次,視乎各機構的性質而 定。該等巡視須在規定期限內進行,但確實日期及時間則由太平紳士自行決定,事 前並不知會有關機構。巡獄太平紳士須擔任一些法定的任務,例如調查囚犯的投 訴、視察他們的膳食及住宿設施。如發現任何流弊,則須以書面向總督報告。同 時,他們須就犯人工作事宜——特別是釋放後的就業問題,向監獄署署長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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