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0 — Page 147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96

社會纇利

該等服務包括:私人及家庭問題的諮詢輔導;照顧及保護21歲以下的青少年; 為兒童提供住院及教養服務,至年滿21歲為止;為6歲以下兒童提供日托服務;為 家庭成員安排入學或就業,解決居住問題,給予經濟援助、法律指導、醫療服務及 家務助理等;此外,並為亟需援助者安排進入適當的機構。年內,接受援助的家庭 和個人個案,共達19,017宗。

社會福利署亦執行多項有關條例所規定的職責。此等條例包括保護婦孺條例、 未成年人監護條例、婚姻條例和侵害人身罪條例等。

按照幼兒中心條例和規例的規定,所有幼兒中心均須註冊,接受視察和管制。 幼兒中心的主要作用,是根據法例規定的標準,全日照顧和看管6歲以下的兒童。 年內,幼兒中心經由社會福利署獲得政府資助,提供名額11,571 個,以收容父母入 息低而日間無人看管的兒童。此外,幼兒中心亦有提供夜間留宿服務,以方便有特 別需要的家庭。

派駐政府醫院及診療所的醫務社會工作人員,與醫生及護士緊密合作,協助病 者及其家人解決隨患病及傷殘而來的眾多個人問題。

社會福利署並設有領養課,辦理本港及海外的領養申請。由於近年來大批越南 難民湧到本港,該課在有關越南兒童的領養方面,擔當重要的角色。截至本年底, 由法庭頒令批准的合法領養個案有482宗,已提出申請的領養個案20宗,而海外領 養個案則有144宗。

老人服務

一九八零年,年齡在60歲及以上的老人,佔全港人口9.7%,而一九六一年則 只佔4.8%。此一增長,已促使有關方面增加服務及設施,以適應老人的特別需要

老人服務大部分由志願機構提供,政府則給予資助,以便透過社區及家居照 顧,促進老人福利。老人服務包括家務助理、膳食、探訪及洗熨、社區教育及社交 康樂活動。一九八零年底,本港有5個社區老人服務中心,集中為老人提供上述服 務。

會照顧自己而沒有家人或不能與家人同住的老人,可單獨或二人聯合申請入住 公共屋邨的老人宿舍。至於需要個別照顧或特別護理的老人,則可入住老人院或護 理安老院。一九八零年底,護理安老院的名額共有324個,而老人院的名額則有 3,161個。

社區發展

由於政府不斷檢討及發展,本港眾多的福利事業,現已成為基本服務。近年 來,並致力發展社區福利事務,範圍日益廣闊

社區發展政策委員會於一九七七年成立,專責統籌分佈港九新界的各種服務及 設施,藉以建立密切融洽的社會,使居民得以安居樂業。在大型公共屋邨及新界迅 速發展的「新市鎮」,促進公益精神及歸屬感,尤為必需。

當局特別著重守望相助的公益精神,故鼓勵及支持各種社團的設立,如互助委 員會、業主立案法團、分區委員會、街坊福利會、鄉事委員會、宗親會、社區服務 組織及其他志願機構。此外,並提供設施,方便團體或社區舉辦活動,及鼓勵其他 機構提供類似服務。

當局通過分佈各區的社區中心、社區會堂、各屋邨社區中心、街坊福利會及鄉 事委員會會址、村公所、青年中心及兒童中心,向居民提供上述服務。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