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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和土地
七十年代末期,本港住屋方面有一個矛盾的情況存在。一九七九至八零年度, 全年房屋供應量有3萬2千餘個公共房屋及「居者有其屋」單位,此外,私人方面 亦有 28,600 個單位落成,數量達到空前的水平,而極度蓬勃的建築業,似乎已反映 出一九七九至八零年度財政預算案所採取的措施。然而,房屋供應雖已增加,但中 國難民不斷湧至,卻使改善住屋情況的進度受到阻延。
同期內,政府會對本港的房屋政策進行全面檢討。是項檢討工作由一個研究小 組進行,該小組負責就社會及經濟方面的各種情況,深入調查私人及公共房屋的供 求問題。
該項研究的結論是,若要解決本港的房屋問題,政府及私人發展商在未來多年 內,仍須繼續運用資源。對公共房屋有需求的人士有多類,包括無能力租用或購置 私人樓宇者、因政府採取行動而被迫遷居者、以及特殊類別人士,如境況堪憐者和 老人等。至於不符合房屋委員會所訂入息標準的家庭,則會繼續購置和租用私人方 面興建的樓宇。
該項檢討又顯示,自一九七三年以來已逐步改善的住屋情況,預期在八十年代 續有改善。由於政府在十月間實施抑制移民入境的措施,假定公共及私人方面的建 屋量均維持現有的高水平,則居於永久性住宅樓宇內的家庭,將大為增加。當局希 望由八十年代中期開始增加建屋量,若證實可行,則獨立住所不足的情況,在八十 年代末期會進一步改善。
未來建屋的任務誠然頗為繁重,但前景甚為樂觀。雖然新抵港的移民中有很多 是快將成家立室的年輕人,仍有可能為他們提供住所。房屋委員會的人員就是懷着 這種樂觀的心情,於十二月爲第一百個公共屋邨——屯門新市鎮內的安定邨——主 持啟用典禮。這屋邨的落成,實在是個重要的里程碑。
同時,大量的入境人潮造成另一個嚴重而更急切的問題。雖然很多新抵港者最 初在私人樓宇內與親友同住,但亦有大部分自始或其後成為僭建寮屋居民。此外, 有許多年輕的入境者在九龍市區邊緣大量蓋搭寮屋,售予比他們更遲抵港的人士。 房屋署僭建寮屋管制人員已更積極採取行動,並將管理範圍擴展至新界各主要市 區,但仍未能完全制止僭建寮屋的散佈;一九八零年內,僭居於簡陋寮屋或較耐久 的建造物的人,顯然逐漸增多。
木屋區日益擠迫,因而導致多場大火,實為意料中事。結果,臨時房屋區內所 餘的居住地方,都為火災災民所佔用。這些臨時房屋區,本是為災民及因政府清拆 行動而須遷居,但無資格獲得永久安置的人士而設。房屋委員會因此不得不對永久 及臨時徙置的配屋資格,重新予以檢討,而在一九八零年內,當局施行了多項重要 改革。目前,只有住在經於一九七六年受調查的寮屋,而居港期達15年或以上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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