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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 和 行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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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向政府提出意見。新界政務司與鄉議局定時舉行會議,討論各項問題和決 策。鄉議局的資深成員,亦-

任政府土地及其他政策委員會的委員。

新界很多地區已漸趨都市化,尤其是在各新市鎮中,不受村代表制度影響 的居民日益增加。近年來很多以市區為根據地的新組織,如互助委員會及分區 撲滅罪行委員會等,紛紛成立。政府透過理民府與這些組織保持密切的聯絡。 荃灣的人口約有55萬3千人,其中70%居住在公共屋邨。理民官的職位已提升 爲市鎮專員,專門負責社區的建設與鼓勵居民參與社區工作。荃灣已成立兩個 市鎮事務管理處,與市區民政處的作用大致相同,負責協助建立社區和鼓勵市 民參與社區工作。

一九七七年十月,總督在立法局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宣佈在新界各區成立 區務諮議會,主要由當地各階層的非官方人士組成,負責就影響區內居民福利 的事項向政府提出意見。各諮議會均獲政府撥款,用以進行小規模的環境改善 工程及促進區內的文娛康樂活動。諮議會亦就工務計劃對每區的影響向政府提 出意見。

諮議會已展開工作,居民的初步反應十分良好。設立區務諮議會非為取代 與郊區居民溝通的傳統途徑,而是由於新界的都市化發展一日千里,故特設諮 議會以增加官民協商的途徑。

外交關係

香港政府的外交關係全部由英國政府負責,但香港在處理對外貿易方面, 有相當的自由。由於貿易是本港的經濟命脈,故本港政府在倫敦、華盛頓、日 內瓦和布魯塞爾均設有辦事處,以維持和改善對其他國家的貿易關係。

司法

總督根據最高法院條例所賦予的權力,遵照英女皇經由外交及聯邦事務大 臣頒發的訓令,委出首席按察司、上訴庭按察司和原訟庭按察司。地方法院法 官和裁判司亦由總督以委任狀或授權委任。上訴庭按察司及原訟庭按察司的 資格由最高法院條例規定;地方法院法官的資格,則由地方法院條例規定。

司法機關的工作,是審訊一切檢控案件和裁定個人與個人之間或個人與政 府之間的民事訴訟。英國憲法規定司法獨立,司法人員執行職務時不受立法和 行政機關的牽制,本港亦遵守這個基本原則。凡合乎本港情况的英國習慣法和 衡平法,亦可應用於本港。但英國國會的法令,僅在立法局加以引用,或其本 身有明確規定,或經女皇會同樞密院明令執行時,才能在香港發生效力。在本 港制訂的法例,經常綜合及修正

香港法庭分為最高法院上訴法庭、最高法院原訟法庭、地方法院、裁判司 法庭、死因裁判法庭、租務法庭、勞資審裁處、土地審裁處及小額錢債審裁 處。

裁判司的刑事審裁權範圍很廣,包括可以提出檢控以至可引用簡易程序治 罪的違法行為。對於可檢控的罪行,除法律特別規定可較重刑罰者外,裁判 司對每項罪名最高僅能判處監禁兩年或罰款2千元。同時對兩項或以上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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