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8 — Page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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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和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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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政府亦釐定政策,將若干地區舊官契中嚴重限制發展的條款修訂, 使能按照適用於該地區的城市設計規定而發展土地。如要修改官契條款,通常 須補付地價,數目相等於現有官契允許發展土地的價值與按新官契條款允許發 展土地的價值的差額。

官契期滿後如獲准重批予前業主,則前業主須補付地價。當局對處理分層 大厦各單位不同業主的官契期滿事,已有特別安排。擁有物業的業主,如所持 官契為可予續期者,則可根據一九七三年制訂的特別法例,按座落該土地上的 物業應課差餉租值計算新地稅。

商業及住宅樓宇用地,通常均在土地成交後短期內即繳付地價。一九七八 年初,如地價超逾1千萬元者,可先付100萬元作為首期,然後分10年平均攤 付,週息1分。但一九七八年年中,總督會同行政局頒令更改付款辦法,將首 期付款增加至 500萬元,並規定買地人另須加繳該地售價與500萬元首期兩數 差額的20%。

如屬工業用地,則無論成交價多少,皆可於兩年內免息均分4期攤付,亦 可於成交後短期內先付地價一成,其餘九成則分10年平均攤付,週息5厘。

重要土地交易

年內最令人觸目的土地交易,無疑是在八月中進行的一宗。當時政府以公 開拍賣方式,將一幅位於中區金鐘道的非工業用地以5億8,500萬元賣出。每 平方米的土地以剛超過14萬6千元的價格成交,刷新本港賣地的記錄。

政府亦將尖沙咀以東7幅重要官地拍賣,每幅的售價由每平方米51,500 元至9萬元不等。一幅面積6,062平方米的官地以4億1,500萬元成交,售價 為7幅官地中最高的一幅,款項在九月繳付。

一九七八年間,政府將港島及九龍市區內4幅官地撥給房屋委員會,用作 推行居者有其屋計劃。另一幅位於油塘區的官地,則根據居者有其屋計劃以招 商競投方式售予地產商發展。英國國防部繼續將以前軍部使用的土地,包括啟 德機場前皇家空軍營地43公頃交還香港政府。

新界方面,康樂園及大白灣發展計劃的主要發展圖則已獲新界政務司批 准。康樂園位於大埔以北3千米,饒有田園風光,是一項私人發展計劃;該處 樓宇建成後,可容納約6千人。此計劃利用以前的農地逾51公頃。大白灣發展 計劃則興建假日分層樓宇、花園洋房、酒店、商場及若干渡假設施,其中包括 纜車、哥爾夫球場,以及游泳與體育場址。

政府又將新界兩幅土地批給房屋委員會,一幅在葵涌荔景,一幅在沙田, 用以發展居者有其屋計劃。葵涌荔景村佔地1.75公頃,可供建築約700 個住宅 單位。沙田的一幅面積較大,逾7.6公頃,發展後約有3,500個住宅單位。在屯 門一幅1.61公頃的土地經招商競投,售予地產商建築居者有其屋計劃的樓宇。

收益

一九七八年內,政府出售市區土地所得收入達8億8,180萬元,而上年度 則為6億2,860 萬元,新界同期售地所得收入則達1億3,700萬元。這些收入 指已支付的地價及分期款額,並非售地成交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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