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7 — Page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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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營機構

漁農業和鑣產

批發原產品,特別是新鮮食品,主要由漁農處和該處轄下的蔬菜統營處和魚類 統營處負責。新鮮食品的零售行業則由市政局和市政事務署管理。

蔬菜統營處和魚類統營處分別為本港農業和漁業提供服務。年內,經由該兩 統營處批發的蔬菜佔本港總產量31%,海魚則佔總捕獲量的80%。

蔬菜統營處按照農產品(統營)條例經營。該條例規定設立諮詢委員會,向 統營處處長(即漁農處處長)提供意見。該處的主要工作是:把新界出產的蔬 運送到九龍的批發市場;供給經銷設施;監督市場內的買賣和款項交收。該 處從營業額中抽取10%的佣金作為經費。蔬菜統營處是不牟利的組織,其宗旨 在盡量減低銷售成本,使農民獲得最高收益。年內,經由該處售出的蔬菜共有 71,800公噸,總值近1億400萬元。

魚類統營處按照海洋魚類(統營)條例經營。該條例亦規定設立諮詢委員 會,並規定如何管制海魚的到岸交收、批發、入口和出口。魚類統營處屬下有 七個魚類批發市場,分設於適中地點以方便市民、魚販和漁民。該處從魚類的 交易額中,抽取6%的佣金作為經費。如有盈餘,則通過各種服務撥-

漁業發 展用途,例如:用低息貸款協助漁民增加生產,改善市場和統營措施及資助13 間漁民子弟學校等。一九七七年經由各魚類批發市場銷售的魚類共89,500公噸, 總值 3億 1,200萬元,其中包括經由這些市場發售的入口海魚460公噸。

新鮮蔬果、家禽及蛋類、淡水魚和甲殼類的入口數量不斷增加,因此現有批 發市場設備漸見不足,往往出現擠迫阻塞的情形,並造成統營的成本增加而效 率降低。鑑於這些市場亟待改善,漁農處已擬定詳細計劃,在港九兩地興建新 市場。這些新市場建成後,將由漁農處直接管理。為計劃興建新市場而進行之 填海工程,亦於年內開始。

在永久市場建成之前,當局認為必須興建若干臨時市場以應付目前需要。長 沙灣區現已有三所臨時市場,並計劃在其毗鄰興建九龍永久市場。

鑛業

高嶺土、長石及石英是用露天開採法挖取。優質的高嶺土大部份輸往日本,長 石多運往台灣。全部石英、部份長石和約14%的高嶺土則供本港輕工業使用。

根據鑛務條例,政府擁有一切鑛物的所有權和管理權。田土註冊處處長有權 發給鑛場官契,而鑛務處處長則有權發給探鑛及探鑛牌照。有關現行的官契和 牌照的詳情每年刊登於政府憲報兩次。截至一九七七年底,當局共發出不同地 區的鑛場官契3張、探鑛牌照8張和探鑛牌照2張。

勞工處屬下的鑛務科,除了負責處理探鑛和探鑛的申請外,還管制有關炸藥 在本港陸地上的使用、擁有、運送、儲存及製造等事宜。該科人員並負責巡 視鑛場、探鑛區、石礦場、爆石工地、炸藥貯藏庫和執行有關採鑛及炸藥的法 例及安全規例。此外並負責:簽發鑛場燃爆手證書、管制由政府倉庫運往爆石 工地之炸藥,並管理所有儲存大批進口炸藥的政府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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