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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ש.

業訊

一九七七年本港共通過13項法例,以進一步改善工人的工作安全措施、福利及 就業情况。過去十年來,勞工法例不斷增加及修訂,在該期間獲通過的法例共 達137項。

年內,政府已立法規定凡受僱傭條例保障的僱員,每年均可獲七日有薪年 假。該規定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僱傭條例亦會加以修訂,增加疾病津貼和遣散費。為使工人在工資方面獲得 更佳保障,建築業及營造業之主要承建商須負代償債務責任,替其次承建商支 付其拖欠僱員之工資。

工廠暨工業經營規例亦會加以修訂,將違例僱用童工之罰款額加倍,此外並 有兩套安全規例制定,以管制彈藥推動打釘工具(俗稱石屎槍)的使用及保護 工人的眼部

公司條例、破產條例及勞工賠償條例會加以修訂,以規定當公司結束或破產 時,勞工賠償款項及代替通知之工資將與工資及遣散費一樣,較諸有抵押之債 務獲得優先支付。

勞工賠償條例會經修訂,規定僱主必須替因工受傷的工人支付醫藥費。

職工會條例內有關職員之規條,亦經簡化。

由於香港經濟已從一九七四至七五年世界性的衰退潮中復甦,工業工人的工 資在一九七七年繼續上升。在九月,每日平均工資(員工福利除外)比一九七 三年七月至一九七四年六月的基期上升了38%,同期內的生活指數上升了18%, 故每日平均實際工資指數 117,而一九七三年七月至一九七四年六月的基期 指數則為100。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經營製造業的廠號有37,568家,共僱用工人755,108名, 其中以織造、紡紗、針織、製衣和紡織製成品業所僱用者為最多,約353,734 名。其次則為電機工業及塑膠業。有關製造業工廠和工人分佈情形,詳見附錄 十三和十四。

本港工業人口大部份集中於港島、九龍和新九龍的市區。在新界,尤其是荃 灣和葵涌等新市鎮,工業亦日漸發展。雖然大部份工人從事現代化製造業,但 亦有受僱於傳統的鄉村工業的。

根據一九七六年中期戶口統計的紀錄,本港工作人口總數為1,867,480 人, 其中男性 1,209,590人,女性657,890人,行業分佈如下:農業、林業、狩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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