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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新界
歷史
一八五六至一八五八年,第二次中英戰爭爆發,原因乃由於中英兩國對前此所 訂條約的解釋,有很多爭執,導火線則為中國軍隊在搜捕海盜時登上英艇「亞 羅」號。結果雙方於一八五八年簽訂天津條約,規定英國得派遣外交代表至中 國。會任第一任香港布政司的使節布魯司爵士,前往北京呈遞國書,途經大沽 時遭受襲擊,戰爭又再爆發。戰事由一八五九年起,直至一八六○年始結束。
參與第二次遠征的英軍,會在九龍結營,此事在香港的早期照片可見。英軍 對該地水土感滿意,故企圖將九龍半島作為駐防營地,經英國駐廣州領事白 加士爵士和兩廣總督交涉後,獲得北至界限街連同昂船洲的永久租借權。一八 六○年簽訂北京條約結束戰事,正式將九龍半島割讓與英國。
一八九五年中日戰爭結束後,日本和其他歐洲國家,尤其在中日戰爭後會為 中國說項的德、俄、法三國,均要求租借土地。在此緊張局勢中,英國亦認為 要防衞香港,必須獲得其周圍土地的控制權。
根據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簽訂的北京條約,中國同意將九龍界限街以北直至 深圳河的新界地域以及235個島嶼租借與英國,為期九十九年。英國此項行動 是針對法俄,而非對付中國,因此中國軍艦仍有權使用九龍城的碼頭,「除與 保衛香港的軍事需要有衝突者外」,中國當局仍保留區內的行政權力。同年十 二月廿七日英女皇會同樞密院決議引用此項條款,結果英國單方面接管九龍 城。英人於一八九九年三月接管新界,宣佈為殖民地的一部份,但和市區分別 管理。在接管初期,嘗有零星反抗,但不久即告停止。
初期的發展
香港在開埠初期,情形並不順利,不良份子集,罪行猖獗,熱病和颱風時 常威脅居民的生命財產,但中國人移居香港人數之多,却出乎意料。一八五一 年香港人口有32,983人(中國人佔31,463人),一九三一年增至878,947人(中國 人佔 859,425 人 )。
香港的中國人,求不受干擾,故在香港政府的開放統治方式下,均能安居 樂業,協助促進社會繁榮,使香港成為中國移民的目的地和對海外華僑貿易 的中心。使用本港港口的外洋船,在一八六〇年有2,889艘,一九三九年增至 23,881 艘。香港主要和中國貿易,故不得不順應中國習慣,於一八六二年採用 銀元制。中國於一九三五年放棄銀元本位時,香港亦隨而改變幣制。
香港政制屬英國直轄殖民地通常採用的形式,總督由英廷任命,行政立法兩 局議員亦由政府委任,大半屬官守議員。一八五○年委出第一批立法局非官守 議員,至一八八○年才有華人議員。一八九六年行政局開始有非官守議員,而 華人議員則到一九二六年初次委出。香港兩個有選舉權的團體,即香港總商 會和非官守太平紳士,從一八八五年開始各獲准提名立法局議員一位。
香港的英人會多次力促成立自治政府,但英廷不欲由少數歐籍人士統治多數 中國人,故一直不予批准。
一八八三年當局成立衛生局,並由一八八七年開始以選舉方式委任部份成 員,衛生局於一九三六年改組為市政局。最初香港政府有意以華人出任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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