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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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戒毒所條例執行後,吸毒者因藏有毒品供自用而遭判監禁的已大為減少, 而此類犯人及其他犯有輕微罪行的吸毒者——不一定與毒品有關,亦因入戒毒 所而能參與毒癖治療及康復程序,並且深受其益。此項程序包括:先予戒毒者 藥物治療,繼而使其積極參與各項活動,特別是戶外建設工作。事實顯示,此 項程序能使戒毒者迅速康復。戒毒者一旦恢復體力,就可從事一些較難的工 作。
此類工作的最佳例子,要算較早時塘福戒毒所的一羣年青戒毒者,他們參與 一項大胆嘗試,將喜靈洲上地處偏僻的三間古舊平房附近長滿野生植物的山 坡,改建為另一間戒毒所,專收容年在二十一以下的戒毒者。事實上,此項建 設計劃現仍在推行,致使監獄署能騰出塘福戒毒所,為年在二十一與二十五之 間的青年人,實施一項特別治療及康復程序。
在喜靈洲的成人戒毒所,其現有設施正逐漸擴展,目前共可收容戒毒者762 名,預期擴展後則可收容1,250名。
凡由戒毒所釋出的犯人,均須受監獄署人員監管一年。至於戒毒所認為仍須 照顧的犯人,或釋放後未能立即適應社會生活的人,監獄署得在監管命中規定 其在一間名為新生之家的過渡期宿舍居住。
監獄工業
監獄工業在犯人改造工作上,担當重要角色。所製產品,幾全部供政府機關或 政府補助機構之用。由於在監獄工場製造,故為政府省回很多公款。年內所產 物品總值達1,490萬元,一九七零年時則僅為500萬元。一項價值140萬元的臨 時有限度擴展計劃,經已完成。至於全面擴展計劃,亦已踏入準備就緒階段, 而監獄署內開設一個總經理職位,以處理工業問題,又將擴展計劃推前一大 步。由於政府將所需的資金和人力投入監獄工業,預料到一九八零年時,生產 總值會達2,600 萬元。
善後輔導
關於對犯人的善後輔導,本港有三條條例予以明確規定,並由監獄署人員執 行。此項工作,對由戒毒所、教導所或勞役中心釋出的犯人恢復新生,有重要 的作用。善後輔導工作,由犯人進入戒毒所、教導所或勞役中心時,即告開始 ——由該時起,個案工作者便逐漸跟犯人建立互相信任和互相尊重的關係。善 後輔導員必要時得建議將釋囚召回,再接受訓練或治療。
職員訓練
監獄署設在赤柱的職員訓練學院,為新招募的督導員和助理督導員提供為期 十二個月的訓練和實習。訓練範圍廣泛,理論和實踐並重。在完成六個月基本 訓練後,學員即須參加中級試,若能通過,便可參加結業會操。整個訓練課程 完結後,學員便又要參加高級考試。此外,該學院亦不時為監獄署其他專業人 員辦理短期熟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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