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7 — Page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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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在九龍的漆咸道懲教所,專收容法庭還押的輕罪犯人。該所屬戒備稍寬機 構,有小部份地方乃用作收容二十一歲以下而刑期不足一年的年輕犯人。此 外,該所並附設一個年老犯人組。

教導所

壁屋懲教所,是一所設於新界戒備森嚴的機構,於一九七六年一月啟用,專收 容年在十四與二十一之間的頑劣青少年犯。該所担當雙重角色——既是監獄, 也是教導所,共可收容犯人 385名。此外,該所亦收容年輕候審犯,以及遭法 庭還押的年青罪犯,以待監獄署署長提出報告,決定犯人是否適宜羈留於教 導所或勞役中心。

除壁屋懲教所外,尚有兩間教導所設於港島。在歌連臣角的教導所,主要收 容年齡在十七至二十一的年青犯人,而設於大潭峽的教導所,則收容年齡在十 四與十七之間的少年犯人。這些教導所的管理,保持高度紀律。犯人半日上 課,半日工作;所學技能,包括裁縫、木工、樓宇保養、金屬製造和汽車修 理。判入教導所的青少年罪犯,刑期最短六個月,最長三年。犯人必須獲得職 位,或已獲安排升學,始會獲釋。離開教導所後,仍須受善後輔導監管三年。

勞役中心

大嶼山的沙咀勞役中心,為法庭提供代替判處監禁的另一辦法,以處罰年齡在 十四與二十一之間的青少年罪犯。所收容的犯人都是初犯,或犯罪歷史短的罪 犯。該中心特別著重嚴格律和勞役,犯人所享的權利甚少。自啟用至今已有 五年,成效卓著。中心內的青少年罪犯,刑期最短一個月,最長六個月,視乎 犯人的個別進度而定。釋放後,仍須受善後輔導員法定監管十二個月。

沙嘴勞役中心附設有一個年輕成人組,於本年八月成立,可收容70名年在二 十一與二十五之間的犯人。雖然該組跟青少年組互不就屬,但兩組的勞役辦法 大致相同。犯人身體如不宜受這種刑罰,或會囚禁於勞役中心以外其他懲教機 構的,均不會囚押於該組。該組亦着重身體的勞役、操練和舉止訓練,務使犯 人時刻服從嚴格的紀律,循規蹈矩。

補救教育、個別及分組輔導,亦是改造犯人措施的一部份。犯人的刑期,由 至少三個月至最高十二個月不等,視乎犯人的進度而定。釋放後則須接受十二 個月的善後輔導。

戒毒所

香港監獄署辦理的戒毒治療康復計劃,乃同類計劃中最有成效的計劃之一,其 成就已廣泛獲得推許。

戒毒所的創設,始於一九五八年。在此之前,入獄人士中,90%以上均發覺 染有毒癖。此數字現已減為40.9%。該署轄下的五間戒毒所,為法庭提供徒刑 以外的另一途徑,以處置犯有輕微罪行的人——主要為藏有毒品,以供自用。

大欖戒毒所,連同在喜靈洲的兩間戒毒所和在大嶼山的塘福戒毒所,共可收 容男性戒毒者1,562名。所有女性吸毒犯目前皆在大攬女子懲教所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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