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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香港海關人員是受紀律約束的隊伍,由工商署署長管轄,共有員佐 1,271 人。
香港海關負責徵收及保障來自四類應課稅品的政府稅收,即酒、煙、甲醇及 用作汽車及飛機燃料的碳氫油。該處執行有稅品條例,管制上述貨品在香港的 進口、出口、製造、出售及貯存。一九七六至七七年度徵收稅款約6億8千萬 元,一九七五至七六年度則為5億5,800萬元。檢獲和沒收的物品包括違例蒸 酒器4個、釀酒原料 454公升、煙草1,128千克、酒25,005公升和柴油114,284 公升。遭拘捕或檢控的人數共627人,法庭判處的罰款達35萬1千元。
香港海關亦根據危險葯物條例、劑及毒條例以及乙酰化物管制條例的規 定,負責防止及禁制毒品、其他危險葯物及乙酰化物的非法販賣,並撥出過半 數人員全力執行掃毒工作。除了堵截從海運及空運非法輸入本港的毒品外,並 對用以製造、貯藏、販賣及吸食毒品的樓宇採取行動。年内在掃毒行動中檢獲 危險葯物 307 千克(包括海洛英93千克及嗎啡84千克)和無水醋酸 944公升。 有 1,260 人因與毒品案件有關而被捕,其中6人被控製毒,11人被控販運毒 品,其餘則因藏有毒品或在毒窟內吸毒而被捕。檢獲的毒品及無水醋酸市價總 值超過 1,600 萬元。
香港海關是版權條例的唯一執行機關。年內一個特別小組會處理與侵犯版權 有關的案件20宗,檢獲錄音機257部、唱片1,441張、翻版錄音帶68,537 套及 翻版書 891 册。有63人因侵犯版權而被定罪,法庭判處罰款達563,147元。
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
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簡稱廉政公署)於一九七四年二月根據法例成立,負 責調查涉嫌貪污案件、防止貪污,及教育群眾、提高社會道德標準等工作。廉 政專員直接向總督負責,其屬下職員,皆由廉政公署自行聘用,不在公務員叙 用委員會的管轄範圍內。廉政公署之經費,則由一般稅收維持。
由社會知名人士組成之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專就公署之編制、財政預算、 行政及其他有關事項,向廉政專員提供意見以助決策。公署之執行處、防止貪 污處及社區關係處,設有諮詢委員會各一,成員皆為社會各行業之專門人材。
公署之編制為1,080人;計執行處623人,防止貪污處 104人,社區關係處 275 人及行政總部78人。至本年底止,在職人數有903人。(執行處569人,防 止貪污處77人,社區關係處 201人及行政總部56人。
執行處
執行處之責任,乃調查一切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及 廉政專員公署條例的罪行。一九七七年內,公署共接獲1,700宗舉報。有331宗
(19%)爲具名舉報,其中大部份更屬市民向公署舉報中心及各分處所作之 親身舉報;電話舉報共有274宗,書面舉報72宗;由政府部門轉遞予公署之舉 報有191 宗。
所有貪污舉報,皆經「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審閱。廉政專員為該會主 席,其他成員,包括市民及高級公職人員。該會並設有一小組委員會,負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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