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6 — Page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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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加速擴展中等教育計劃的措施經於一九七六年批准,使政府至一九七八年 即能為每一小學畢業生提供中一的資助學位,提早一年達成教育白皮書釐定的 目標。

採取的措施包括於一九七八年以前建立33所新校,將若干未盡其用的小學 更改,以設立13所新中學和擴-

現有的兩所中學;此外,並施行若干臨時的權 宜措施,如浮動班級、延長日制度、向私校購買學位等。政府計劃於一九八 一年九月前再增建新中學35所,以減少倚賴上述的權宜辦法。

所有小學畢業生旣獲得中學學位,即無須通過升中試競爭,故該項考試將 於一九七七年最後一次舉行後即告終止。一九七六年九月進入小學五年級就讀 者,將爲第一批參加中學學位新分配辦法的學生,此項辦法本自研究取代升中 考試委員會提出的建議。新制度的主要點為按地區和學生在校內的三次評估成 績而決定學校的分配,另外並集中執行學業能力測驗,以查核及衡量各校的內 部評估。

一九七六年內對教育質素的改善亦至注意,專為一般基礎課程釐定的初級 中學暫定課程大綱業已編訂;高級中學的相同課程大綱亦經檢討和修訂,以確 保參加香港中學會考的學生能獲得良好的根基。

本年九月,教育電視服務由小學擴展至中學,所有新節目均為彩色製作。 供給各學校使用的卡式錄映機和彩色電視機,總值約共250萬元。由於此項新 服務而受益的中一學生超逾8萬人,一九七八年將再擴-

至包括中二學生,至 一九七九年更包括中三學生。

總督於六月委任立法局非官守議員利國偉先生為教育委員會的新主席, 任期兩年,教育司則繼續-

任副主席。該委員會就教育事宜向總督提供意見。 依據教育條例規定,教育司負責監督香港教育事宜和推進教育工作,並直接管 理所有政府學校。實際上,所有其他學校及其校監和教師,皆須按照教育條例 規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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