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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業和鑛產
公噸(總值3億1,600萬元),一九七六年則至15萬6900公噸(總值6億 4,300萬元)。增加率按數量計算為29%,按價值計算為103%。一九七六年海 魚捕獲量達9萬 6300 公噸,批發總值 3 億 1,700 萬元,相當於本港消耗量的 92% ·
本港共有漁船 5,500艘,其中機動的佔93%。在這些漁船上作業的漁民約 有4萬4千人,漁船大都是漁民自置。
本港新界魚塘面積共有1777公頃,大部份集中在元朗區。塘魚的主要品 種為烏頭,但有四種鯉魚亦佔重要地位,約為每年產量的55%。一九七六年 魚總產量為5182 公噸,價值4,200萬元,佔本港需求量15%。魚塘所需魚苗 主要由中國和台灣運來,烏頭苗則在本港捕捉。
海魚培業不斷發展。近年作業方法是在新界各海灣把載有魚苗的籠子懸 在海裏,直到幼魚長大至可以應市,即行出售。一九七六年內從事這種行業的 約有983 戶,出產魚類總值1,700萬元。
政府將於一九七七年實施海魚培殖(管制)條例以便發給牌照予海魚培殖 人士,並予以管制及保護。漁農處經於一九七六年六月成立一新部門,處理該 條例初步實施事宜。
統營機構
批發原產品,特別是新鮮食品,主要由漁農處和該處轄下的蔬菜統營處和 魚類統營處負責。新鮮食品的零售行業則由市政局和市政事務署管理。
蔬菜統營處和魚類統營處分別為本港農業和漁業提供服務。年內經由該兩 統營處批發的蔬菜佔本港總產量32%,海魚則佔總捕獲量的68%。
蔬菜統營處按照農產品(統營)條例經營。該條例規定設立諮詢委員會, 向統營處處長(即漁農處處長)提供意見。該處的主要工作是:把新界出產的 蔬菜運送到九龍的批發市場、供給市場設施、監督市場內的買賣和款項交收。 該處從營業額中抽取10%的佣金作為經費。蔬菜統營處是不牟利的組織,其宗 旨在盡量減低銷售成本,使農民獲得最高收益。年內經由該處售出的蔬菜共有 59 710 公噸,總值近7,800萬元。
魚類統營處按照海洋魚類(統營)條例經營。該條例亦規定設立諮詢委員 會,並規定如何管制海魚的到岸交收、批發、入口和出口。魚類統營處屬下有 七個魚類批發市場,分設於適中地點以方便市民、魚商和漁民。該處從魚類的 交易額中抽取6%的佣金作為經費,如有盈餘,則通過各種服務撥-
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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