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6 — Page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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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

工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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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署的職責,包括處理海外貿易關係、發展工業、促進投資、簽發來源 證、管制貿易和徵收及保障應課稅品的稅收。該署的工作由數個獨立機構從旁 協助;這些機構的經費,全部或部份由公帑撥支。

工商業諮詢委員會負責就紡織業以外的一切工商政策事宜,向工商署署長 提供意見。該委員會由工商署署長任主席,由總督指派十五位工商界、銀行、 保險和各行業的資深人士任委員,通常每月開會一次。紡織業諮詢委員會是較 專門的組織,就有關紡織業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亦由工商署署長任主席。 九七六年內會舉行34次會議。上述兩個委員會在必要時由專家組成的委員會予 以協助。

工商署署長兼任緝私隊總監。署長在本港的職務由兩位副署長輔助執行, 其中一位兼任緝私隊副總監。此外有助理署長七位,其中一位是緝私隊助理總 監。這七位助理署長分別掌管該署的七個部門,即:對外貿易關係(分為兩 組 )、工業、貿易、紡織品管制事務、行政和緝私隊。工商署有三個海外辦事 處,分別設於布魯塞爾、日內瓦和華盛頓,並有代表派駐香港政府駐英專員辦

事處。三

對外貿易關係科負責收集和分發可能影響本港的外國貿易政策措施的一切 資料,並密切留意國際組織的活動,使本港不致與最新發展脫節。該科並代表 香港與其他政府進行貿易磋商。紡織品管制事務科負責執行與紡織品有關的各 項協定,包括計算和分配限額以及有關的管制程序。各海外辦事處負責的差不 多全部是貿易關係工作和報導可能影響本港的最新國際事態。

工業科負責協助工業界與政府其他部門聯絡,促進外資投入本港工業和處 理特別的工業問題。此外,該科亦負責視察工廠,並就工業基層結構、特別工 業計劃和工業用地等問題提出意見。

貿易科負責簽證和處理出入口文件,包括推行紡織品以外的出入口證制 度。該科設有貿易調查服務,定期視察申請簽證的工廠和貨品,以便執行簽證 管制;對涉嫌違反有關規例的人提出控訴;並處理貿易投訴和管制貯備商品 其中最重要的是食米。

香港自一九五五年開始實施食米管制方案,目的在保證消費者經常有-

足 而價格合理的食米供應。本港經常儲備足夠的食米,使市民食無缺。

行政科負責工商署的人事、財政及一般管理工作,並與海外辦事處作行政 上的聯絡。緝私隊的工作詳見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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