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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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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這些限制屬於國際紡織品貿易協定的範圍。英國在一九七四年已代表香港 同意接受該項協定的約束。國際紡織品貿易協定的一項設施,是成立紡織品監 察組織,以監督該項協定的實施。香港在一九七五年委派一位代表為該組織的 正式成員,一九七六年則為南韓的替代後補委員。

年內,香港按國際紡織品貿易協定的規定,與奧地利,加拿大、芬蘭、挪 威及瑞典舉行會商,分別簽訂雙邊協議,限制香港若干類紡織品輸往此等國家。

香港與澳洲依照國際紡織品貿易協定而簽署的雙邊協議,係於六月三十日 期滿。澳洲政府在六月宣佈,原受該協議限制出口的若干類港製衣物,將改用 全球性關稅配額制度加以管制。

國際紡織品貿易協定於一九七七年底期滿。一九七六年十二月進行了重要 的檢討,同時考慮應否擴大、修改或終止是項協定。目前尚未有明確一致的意 見,其前途如何仍待一九七七年再行考慮。屆時香港將積極參與討論。

多邊貿易會於一九七三年九月在東京首次舉行,目的在於消除或減少關 稅或非關稅性的障碍,促使國際貿易有更大的發展自由。一九七六年會商繼續 進行時,雖然先進的主要國家保證加速推動此項工作,可惜無多大進展。不 過會商仍在繼續舉行。

多邊貿易會商的地區性研討會於一九七六年二月在香港舉行,該研討會由 亞洲和太平洋經濟及社會委員會(ESCAP) 與英聯邦秘書處聯合主辦,有超過 30位來自該委員會、聯邦國家及地區的代表參加。研討會的目的在協助發展中 的會員國及地區籌備多邊貿易會商,並使參加者有機會認識共同利益和討論有 關問題。

另一個對本港相當重要的問題則與各種普及特惠稅計劃有關。這些計劃由 大多數先進國家推行,以協助發展中的國家輸出製品,辦法之一是輸入發展中 國家的產品時給予免稅或低關稅待遇。

這些計劃的形式、範圍及其他規定,都因國家而異。所有實施這些計劃的 先進國家,除挪威和芬蘭外,均已將香港列為受惠者。但香港若干製品却不能 享受歐洲共同市場、日本、瑞士、澳洲和奥地利實施的特惠計劃。這些待遇上 的差異,使本港不斷與外國政府交換意見,並向有關入口國清楚表明:本港無 意在這些計劃下尋求特別利益,只要求獲得與積極競爭者相似的待遇。

關於歐洲共同市場將港製紡織品和非革製鞋類列於普及特惠稅計劃之外一 事,本港特別關注。一九七六年三月,歐洲共同市場委員會派出調查團訪港, 事後委員會提議香港應與其他非獨立地區同列為一九七七年度紡織品特惠稅計 劃內的受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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