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6 — Page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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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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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違者正法。經過六星期的圍困,英國商務監督義律迫得下令將鴉片20,283 箱繳出。

事後義律宣稱將向英廷詳細報告,在未得英廷訓令前,不再進行貿易。因 此,英僑撤離廣州,前往澳門,但因澳門總督聲言不能負責其安全,便在一八 三九年夏全部撤至香港港內的船舶居留。

是時英國外務大臣彭馬士頓勛爵認為中英商業關係問題必須解決。彭氏認 為英僑將鴉片繳出,無異被迫繳納命金(其實英僑從無生命危險),因此要 求與中國訂立商務條約,以改善貿易關係,或割讓一個小島給英國,使英僑能 安居樂業,不受威脅。

英國遠征軍於一八四○年六月開抵中國,支援上述要求,於是一八四○至 四二年的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初步談判失敗,林則徐被撤職,由琦善接 任欽差大臣。戰事及談判更迭進行,其後義律和琦善終於達成協議。

一八四一年一月二十日,雙方簽訂穿鼻條約,割讓香港。英海軍於一八 四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正式在水坑口登陸升旗,義律宣佈香港為英國殖民地。是 年六月間,土地按段出售,於是殖民開始。

但是雙方都不願接受穿鼻條約的條款。中國方面認為割地乃奇恥大辱,民 怨沸騰,清廷遂將琦善撤職,解京查辦。在英國方面,彭馬士頓勛爵亦大表不 滿,拒絕接納此荒蕪小島,以代替簽訂商務條約。

彭氏嚴厲譴責義律將其訓令視作等閒,撤回義律,另派砵甸乍爵士接任商 務監督。一八四一年八月,砵甸乍爵士抵達香港,決心以武力解決,並於一年 後揮軍溯長江而上,直迫南京,卒於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訂立南京條約, 戰事始告平息。

其時英國的維新黨政府失勢,當權的保守黨政府外務大臣阿巴甸勛爵已於 一八四一年重行訓令砵甸乍,令放棄割讓島嶼的要求。

砵甸乍於是年冬返抵香港時,對香港的發展甚感滿意,故在南京條約內違 背英廷訓令,除訂立商務條約外,復取得香港。此外,清政府並須開放廣州等 五個港口通商。此商務條約其後併入一八四三年十月諦訂的虎門善後條約內, 後一條約規定中國人可自由到香港經商。

租借新界

一八五六至一八五八年,第二次中英戰爭爆發,原因乃由於中英兩國對前 此所訂條約的解釋,有很多爭執,導火線則為中國軍隊在搜捕海盜時登上英艇 「亞羅」號。結果雙方於一八五八年簽訂天津條約,規定英國得派遣外交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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