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5 — Page 67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34

就業

訊業 114,722人;農、林、漁業62,975人;公用事業8,870人;探鑛和石礦業 4, 518人;其他工業24,716人。

工資和工作情况

在製造業中,雖然日薪制頗為普遍,但大部份半技工和非技術工人,均是 按件計酬。以件工計算時,男女工資相同;但若按工作時間計酬,則通常女工 工資較低。工資計算方法,有按時、按日、按月或按件,通常每十日或十五日 發薪一次。

一九七五年底,製造業技工,日薪由18.50元至65.30元;半技工由14.00 元至 40.00元;非技術工人由13.00元至28.50元。此外,不少僱主還免費供 應宿舍與工人,補助其膳食或分發膳食津貼,發給勤工獎金,給予有薪假期, 以及在農曆年底增發相當於一個月薪金的花紅。

消費物價指數(甲)係根據一九七三年七月至一九七四年六月間所進行之家 庭開支統計而編纂,用以顯示物價對每月開支在400元至1,499元間之家庭之 影響。一九七五年十二月,該指數是108(見附錄十六)。消費物價指數(乙)亦 已編成,用以顯示物價對每月開支在1,500元至 2,999 元間之家庭之影響。

一工人的工作時數和服務條件,俱受工廠暨工業經營條例和該條例下的規例 所管制。自一九七一年十二月起,受僱於工廠和工場的女工,以及16至17歲的 青年工人,每日獲准之工作時數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8小時。此外,該 等規例並限制逾時工作,規定女工和青年工人每週有休假,工作時有小息。自 一九七五年一月起,認可之最高逾時工作時數經已縮減至每年250小時,並 由一九七六年一月起再減至每年200小時。

受僱於工廠和工場的14至15歲少年,每日可工作8小時,但在連續工作5 小時後,須有1小時休息,並且不准逾時工作。14歲以下的兒童,不得從事工 業工作,女工和青年工人則不得在地底或於夜間工作。此外,按照規例,凡擬 從事地底或隧道工作的男工,在就業前,必須接受體格檢驗,而年齡在21歲以 下的,更須定期接受體格檢驗。

一九七○年,會有少數大型工廠

以紗廠居多,獲准在夜間僱用女工。

但獲得此項特權的,僅限於符合嚴格規定的廠家。此一措施,勞工處每年均加 以檢討。

法律並無限制男工的工作時數。大多數男工每日工作8至9小時。政府儷 員和受僱於較開明的私人廠號的工人,其工作時間可能較短,但通常每日亦不

1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