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4 — Page 81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6

教育

「一九七四年,香港的教育到達了另一里程碑。十月,提交立法局討論的敎 育白皮書,列出港府為擴-

中等教育在未來十年內施行的政策。

政府的主要目標是要一九七九年時,所有兒童均能接受9年資助教育,即 6年小學教育和3年中學教育。在此9年間,所有兒童均應接受共同的普通教 育課程。初中班級的學生應接受同一的普通課程,其中25至30%應屬實用和工 業科目。初中課程是為培養學生對實用科目的興趣而設。至於實用學科課程所 增加節數,則由各校自行決定。當局並鼓勵學校確保初中學生參與文化( 如美 術、音樂)和體育活動。

經常引起爭論的中學入學考試在一九七八年後即不再舉行,因為至一九七 九年,當局將有足夠的補助初中班級學位。新的公開考試,香港初中會考,將 於初級中學階段終結時舉行,作為學生已完成初中學業的証明,並藉以選拔學 生升讀高中課程。

政府的另一目標,是於一九七九年,在公立學校提供足夠的高中學位,以 容納40%15至16歲的學生,其中60%的學位設在文法班級,40%則設在工業班 級。至於未能進入高中班級的學生,可參加學徒計劃,至於成績最優的,還可 進入理工學院

當局為達到替所有兒童提供3年初中教育的目標,將在初中班級施行臨時 措施,採用浮動班和延長日制,直至建校工程全部完成而能容納全部學生時為

止。

至於授課語言,則採取平衡發展辦法。政府認為,初中班級的某一科目, 採用英文抑中文來作為授課語言,應由學校當局自行決定。政府對白皮書內的 政策,在其進展過程中,將隨時予以檢討。

根據教育條例,教育司負責本港教育方面的各種問題,直接管理所有政府 學校。至於其他學校,除少數外,均須按教育條例註冊,使教育司能有足夠權 力,以確保各學校均維持合理水準。

小學前教育

香港現有私立幼稚園778間,為3至6歲的學童提供教育。雖然政府並無 辦理幼稚園,但所有私立幼稚園,均須在教育署註册,由視學處負責督導。 政府對幼稚園亦有給予援助,例如撥地給信譽卓著的團體,不牟利幼稚園免收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