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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一九七四年,香港的教育到達了另一里程碑。十月,提交立法局討論的敎 育白皮書,列出港府為擴-
中等教育在未來十年內施行的政策。
政府的主要目標是要一九七九年時,所有兒童均能接受9年資助教育,即 6年小學教育和3年中學教育。在此9年間,所有兒童均應接受共同的普通教 育課程。初中班級的學生應接受同一的普通課程,其中25至30%應屬實用和工 業科目。初中課程是為培養學生對實用科目的興趣而設。至於實用學科課程所 增加節數,則由各校自行決定。當局並鼓勵學校確保初中學生參與文化( 如美 術、音樂)和體育活動。
經常引起爭論的中學入學考試在一九七八年後即不再舉行,因為至一九七 九年,當局將有足夠的補助初中班級學位。新的公開考試,香港初中會考,將 於初級中學階段終結時舉行,作為學生已完成初中學業的証明,並藉以選拔學 生升讀高中課程。
政府的另一目標,是於一九七九年,在公立學校提供足夠的高中學位,以 容納40%15至16歲的學生,其中60%的學位設在文法班級,40%則設在工業班 級。至於未能進入高中班級的學生,可參加學徒計劃,至於成績最優的,還可 進入理工學院
當局為達到替所有兒童提供3年初中教育的目標,將在初中班級施行臨時 措施,採用浮動班和延長日制,直至建校工程全部完成而能容納全部學生時為
止。
至於授課語言,則採取平衡發展辦法。政府認為,初中班級的某一科目, 採用英文抑中文來作為授課語言,應由學校當局自行決定。政府對白皮書內的 政策,在其進展過程中,將隨時予以檢討。
根據教育條例,教育司負責本港教育方面的各種問題,直接管理所有政府 學校。至於其他學校,除少數外,均須按教育條例註冊,使教育司能有足夠權 力,以確保各學校均維持合理水準。
小學前教育
香港現有私立幼稚園778間,為3至6歲的學童提供教育。雖然政府並無 辦理幼稚園,但所有私立幼稚園,均須在教育署註册,由視學處負責督導。 政府對幼稚園亦有給予援助,例如撥地給信譽卓著的團體,不牟利幼稚園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