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4 — Page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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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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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英香港學生、包括護士和由香港政府派往英國受訓人員的福利事宜。辦事處 更設有一個就業輔導組,以招募留英香港人士返港在各政府部門任職。此外, 並與英國各政府機構聯絡,以招募海外僱員。

一九七四年一月,駐英專員辦事處負責在英國為香港警務處招募督察。該 項工作本由英聯邦採辦處負責。駐英專員辦事處會在全英國各報章大登招募警 務督察的廣告,吸引了很多人申請。結果,所募得的督察數目較以前大爲增加。 年內年內,該辦事處為15名在試用期的華裔青年政務官在牛津試辦一項新的訓 練課程。在一名由香港借調的教務長指導下,該批政務官會研習行政管理、經 濟和政府事務一學年。

政府機關

香港政府行政部門超過30個,分別負責各種政務。大多數部門是根據工作 性質劃分,其負責範圍遍及全港。此種組織的形式,較採取以地區劃分權限的 形式,更適合地狹人稠的香港,因政府僅須提供服務,而不必顧慮各區居民的 納稅能力。

民政署和新界民政署

在政府各部門中,最關懷市民對政府政策和計劃的反應的,是民政署和新

界民政署。

民政署管轄市區10個民政區,新界民政署則管轄新界7個理民府區。此兩 部門基本工作之一,是探討本港居民對政府擬議中新政策的反應,另在實施時, 將該等政策向市民解釋。此外,並將各區民意趨勢報告政府。因此,該兩部門 經常與私人團體保持密切聯繫,以便執行此種任務。在市區方面,此等團體有 東華三院、保良局、街坊會、同鄉會、宗親會、多層大廈業主會、宗教團體和 青年組織。

一九六八年開始施行的市區民政主任制度,是模仿歷史悠久的新界理民府 制度而設。市區設10個民政主任(港島4個,九龍6個 ),其職責有三方面, 即:爲政府、為社會、和為個別市民服務。各民政主任負責調協區內工作,測 驗民意,探討民間疾苦和不安情緒,向市民解釋政府繁複而專門的部門所採的 各種措施,處理個別市民的申訴事件,答覆詢問,提供資料,以及調解各種糾 紛。

一九七四年內,各民政主任繼續努力,發動民眾參與撲滅暴力罪行運動和 全港清潔運動。對互助委員會而言,本年是鞏固期,也是擴-

期。年初,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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