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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和房屋

應繳新訂地稅的籌備工作。當局希望在一九七五年三月能將大部份積壓下來的 工作清理。估計政府從這些地段和其他日後依法續期的地段所得收入,每年可 達1,500萬元。

田土註册處

註冊總署內的田土註冊處,負責下列各項職務:官契的簽發、續期、更改 和註銷等事宜,登記有關土地的一切文件,釐訂和登記有關官地批租、撥用和 交換的條件,批給礦場官契,和就一般土地問題向政府提供法律上和其他方面 的意見。

本港的田土登記制度,始於一八四四年,大致上和英國約克郡從前所採用 的相同。田土登記條例規定,凡根據該條例登記的文件,其優先權將依照登記 日期先後而定。未經登記的契約文件(已繳付高額地租的真正租約,而期限不 超過三年的除外),對後來真正付款的承購人或受抵押人而言,將屬無效。因 此,登記雖未能保證使用權,但仍有保障作用,該條例正受檢討,預料上述制 度將有更改。

去年田土註冊處登記的文件共達96,366份,本年則有85,182份,減少達 11.6%。關於此等文件過去數年來的統計數字,詳載附錄廿八。

一九七四年底,田土註冊處紀錄在案的業主共有251,273人(比去年增加 14, 159 人 ),其中不乏擁有數項物業的,不過大部份屬分層業主或共同業主。

市區重建和環境改善計劃

在市區重建計劃試辦地區,政府於一九七三至七四財政年度用洽商方法, 或根據收回官地條款所收回的物業,共有80宗,補償款額達1,600萬元。已收 回的物業前後共 304 宗,此外尚有61宗仍待收回;本年內共拆卸戰前建築物約 50宗,原住居民亦已由當局安排他遷。此外,政府繼續在人口稠密的西區、灣 仔和油麻地等區進行收購物業,作為提供空地、政府機構和社區設備之用。一 九七三至七四財政年度中,共收回物業78宗,補償款額超過4,300萬元。

收回官地

為使公共工程計劃得以順利進行,政府間須收回私人擁有的土地。一九七 三至七四財政年度,土地收回委員會依照收回官地條例發給的補償款額超過 2,500萬元。大部份舊道路均預定擴寬。因此路旁物業重建時必須縮入。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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