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3 — Page 147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第九章

社會福利

一九七三年四月,立法局通過「香港社會福利未來發展計劃」白皮書及社 會福利發展五年計劃,使本港之社會福利發展,向前跨進一大步。

該白皮書及五年計劃,乃社會福利署與香港社會服務聯會通力合作之成果, 反映該署與志願機構對七零年代本港社會福利發展應採之方針,意見一致。 該白皮書為政府及志願機構提供明確之發展路線,使雙方皆能以前所未有之方 式,擬訂未來工作之詳細計劃。同時,該白皮書按本港之政治及經濟環境,社 會組織形態之轉變及以市區為主之背景,特別制訂各項計劃,以適應本港之需 求。該等計劃包括一項周全之社會保障制度,以青少年為主要對象之社區發展、 為傷殘人士提供之服務、對老年人之援助、協助青少年罪犯改過自新之感化工 作、為問題家庭而設之福利服務,並於訓練、策劃、研究及評估各方面提供有 效之輔助性服務。

實施一九七三至一九七八年之五年計劃,須動用約五千萬元作開辦費用。 每年之經常支出,一九七三年為一億一千七百萬元,一九七八年則增至一億九 千萬元。五年合計,共須支出七億九千八百萬元,其中大部份由政府負担。

社會福利署負責推行政府之社會福利政策,其工作分由下列九個部門担任: (一)社區及團體工作部,專門協助由志趣相同人士組織之團體之發展及培養社 會責任感;(二)家庭服務部,負責提供廣泛之社會福利服務,以協助個人及家 庭解決困難;(三)感化事務及感化機構部,為法庭調查罪犯之社會背景,及通 過其感化機構,協助青少年罪犯改過自新;(四)傷殘重建部,專為傷殘人士服 務;(五)社會保障部,負責執行公共援助及其他社會保障計劃;(六)訓練組, 負責提供在職訓練及協助職員進修;(七)設計及發展課,負責策劃及協調社會 福利服務;(八)研究及評估課,負責研究、評估及統計社會福利工作;(九)公 共關係課。

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由總督委派社會賢達組成,其工作爲擔任政府之社 會福利政策顧問,並就志願福利機構申請補助及政府獎券基金撥款等事宜,向 政府提供意見。由社會福利署署長委任之社會福利策劃委員會,則負責擬訂社 會福利工作之未來發展計劃,並會積極參與上述白皮書及五年計劃之擬訂工作。 其成員包括各志願社會福利機構、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及社會福利署之工作人員。 上述兩個委員會均由社會福利署署長任主席。

志願福利機構對本港之社會福利服務,貢獻良多,社會福利署及社會服務 聯會,與此等志願機構經常保持密切合作及聯繫,以便協調本港之社會福利工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