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2 — Page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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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與行政

外交關係

香港之外交事務,統由英國政府負責。但在對外貿易方面 ,在若干範圍內,香港政府可自行處理。同時,由於商業為香 港命脈,因此香港須在倫敦、華盛頓、日內瓦及布魯塞爾等地 ,設立辦事處,其職責在維持及加強與其他國家之貿易關係。

布政司署

布政司為總督之政策顧問,施政之中樞,公務員之首長, 及政府最高發言人。副布政司之職責,除管理布政司署外,並 須協調及監督所有政府機關之工作。

財政司負責製訂政府之財經政策,並在財政司及副經濟 司之協助下,全面監察政府機關作財政。全叙司處理人事問題 ;而防衛司則對防務及内部保安事項提供意見,協調本地保安 隊伍及各輔助部隊之工作,並與軍警保持聯絡

二由英國外交部借調來港之政治顧問,就政府政策之對外政 治方面提供意見。

布政司署其他各科,均由首席助理布政司或助理布政司職 掌,以處理一般事項、社會服務、屋宇與土地、行政立法兩局

、以及有關法律之問題。

香港政府駐倫敦辦事處

香港政府駐倫敦辦事處,其實乃香港布政司署之一部份。 自一九七二年三月起,該辦事處主管改稱專員,直接向布政 司負責,其職責包括為香港政府聯絡英國政府各部及機構。

香港政府駐倫敦辦事處在一九七二年十月從保爾摩五十三 ——五十四號遷往倫敦西一區格拉夫頓六號。該座樓宇由香港 政府租用三十二年。由於香港駐倫敦辦事處日益擴展,為香港 政府及居民服務,因此必須遷往較大之樓宇。

倫敦辦事處對於英國工商業及經濟發展,與乎英國官方 對於世界貿易政策之觀點,均經常密切注意,並就此種發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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