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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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
交通諮詢委員會成立於一九六五年,有官守委員四人,非 官守委員六人,主席則由非官守委員其中一人担任。該委員會 負責就本港運輸及交通政策之各方面,向總督提供意見,但本 港對外之海空交通,則不在其職權範圍內。
交通處為交通諮詢委員會之秘書處,並執行多種行政職務 ,包括簽發車輛牌照,考驗駕駛與檢查車輛等工作。交通處長 乃交通事務方面之法定主管當局,負責策劃與管理公共運輸服 務及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在交通方面之工作。
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
至一九七二年年底,本港已登記之車輛數目為一八六、 三七七,比上年增加百份之十三。(車輛統計數字見附錄三 二)。
申請駕駛執照之人數顯著增加,一九七二年内有一段期間 ,等候駕駛考試之人士共達一五六、七○二名之多。為迅速清 理積壓之申請書起見,政府於九月間實施一項緊急計劃,招聘 有豐富駕駛經驗之公務員,於晚間、週末及公眾假日担任考牌 工作。結果,此項計劃將等候考私家車牌之時間由十一個月縮 减至兩個半月,但另方面,申請臨時駕駛執照之人數則大大增 加,而交通處由於每日僅能為三百名申請人舉行筆試,實感窮 於應付。至年底時,等候考試者仍有一九一九五二人。
交通擠迫問題
一九七二年在本港道路行駛之車輛,共有一八六、三七七 輛,卽平均每哩路有二九七輛,此數字較上年增加百份之十三
○領有駕駛執照之人士有四一七、六一七名,其中八一、〇三 四名係於本年新領執照者。在建設新路方面,特別在連接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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