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2 — Page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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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與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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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重建計劃

在市區重建計劃試辦地區,政府用洽商方式,或根據官地 收回條例而收回之物業,本年共有七十餘宗,補償數額約共八 百萬元。迄今已收回之物業共有一六○宗,首批可望於短期內 拆卸。此外,在洽商收回之物業,共有二〇五宗。一萬三千名 居住於舊樓之居民,正由政府安排,遷往政府廉租屋邨或新區 安居。

市區重建區包括港島西區及西營盤,面積約二五○嗽,分 區重建計劃大網業經總督會同行政局於一九七二年三月七日批 准,須予收回之物業,共有六五二宗。至目前為止,經已收回 者祗有九宗,補償費達一千二百萬元,其餘正在洽商收回。

灣仔環境改善計劃草案,如獲批准,則須陸續收回一七四 宗物業。目前在洽商收回之十三宗,約須補償七百萬元。

同樣,油蔴地環境改善計劃草案,如獲批准,亦須收回物 業三五六宗,受該計劃影響之物業,將以類似灣仔採用之方式 處理,目前在洽商收回之物業計八宗,約需補償七百萬元。

新興市鎭

為容納本港日益增加之人口,並且減輕現有市區人口擠迫 現象,有四個規模龐大之市鎮現正在發展中。由於缺乏平坦土 地,此等新市鎮之設計,以開山填海為原則,在山坡上開拓平 台建築住宅,利用山泥填塞附近低窪地區及海床,作為工業用 地。此等新市鎮以九龍半島東部之觀塘發展最快。自一九五五 年以來,共有六一八噉土地以此方式開闢,費用約為八千九百 萬元。觀塘佔地九百一三嗽,容納人口逾五十萬,發展工程行 將完成。開闢土地、修築道路、供應水源及敷設渠道,均由政 府單獨負責,興建房屋則與私人機構分頭進行。由政府興建及 資助興建之房屋,約容納三十七萬九千人,私營機構興建之房 屋,約容納十五萬人,觀塘工廠,雇用工人計為九萬五千人

另一新市鎮,為位於九龍西部之荃灣,現已完成三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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