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2 — Page 138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92

土地與住屋

關土地之一切文件;釐訂及登記官地出售、批租及交換之條件 ;負責官契之簽發、續期、更改及註銷;批准礦地租約;就土 地之一般事務,向政府提供意見。

田土登記制度在一八四四年開始實施,與英國約克郡之登 記制度大同小異。田土登記條例規定一切土地契約及文件之優 先權,將依照登記日期先後而定,契約文件(真正佃戶繳付額 外地租之租約,而期限不超過三年者除外)如未經登記,則對 後來真正之承購人或受抵押人,絕不發生效力,因此登記雖未 必能確保權益,但仍有保障作用。

本年登記之文件數目,增加百份之二三點一,由去年之七 三、九六宗增至九一、○五七宗。此數目包括一、七九八宗建 築物或地盤轉讓(一九七一年為一、七二七宗),二八、西九 一宗多層大廈居住單位或其他單位之轉讓(去年為二二、六九 五宗 ),一四、七六○宗上述單位售賣合約(去年為一三、〇

○七宗),及二三、九〇二宗按揭(去年為一七、四四〇宗) ◎由於新建築物繼續增加,所以本年登記之樓宇按揭由去年之 二四五宗增至一九六宗,但依據業主與住客條例而頒佈之豁免 管制法令,則由二九宗減至一九五宗,重新發展拆卸樓宇地盤 之法令共發出一二七宗(去年一○八宗)。查閱檔案通常可作 為地產物業買賣狀況之參考,此項數字本年增加百份之十二點 四,由去年之一○八、六三二宗增至一二二、一三九宗。本年 各項文件所登記之總值為九十一億八千二百萬元,比去年增加 二十九億七千五百萬元,卽百份之四十七點九。

田土登記處若干部門之工作量,常受產業市況影響,本年 所登記之售賣、批租及交換土地之條件共有二五八份,一九七 一年則有二九二份。有等地段之官契規定,如將地段之樓宇在 未完成前預售,須獲田土註冊處同意。此項措施使政府能作適 當管制,本年核准之預售共為一六九宗(一九七一年為二〇二 宗)。修訂官契條件,通常可作為興建多層大廈之先兆,本年 此項數字較去年增加二宗,共計六十宗。本年簽發之官契共有 一五七宗,一九七一年則為二〇九宗。

依照地稅與地價(分攤)條例而評定之地稅與地價共有一 三九宗,至於根據多層大廈(業主組織法團)條例而登記之法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