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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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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五十五歲,健康不良或失業,而其每月入息於扣除租金與 交通費用後,不足七十元者,皆有資格領受公共援助。所以每 月七十元加上租金與必需之交通費用,訂為單身入息水平之最 低程度。家庭方面,於扣除租金與交通費用後,成員由第一人 至第三人之應有最低入息為每人五十元,第四至第六人為每人 四十元,超過六人者則為每人三十元。此外,社會福利署長有 權斟酌情形將援助金額,增加或減少。公共援助計劃之施行辦 法,為將家庭之實際入息與應有最低限度入息作一比較,如實 際入息較低時,其不敷之數,將每月發給現金補足。

一九七○至七一年度公共援助之支出為六百萬元,但因此 計劃之擴展,故從一九七一年四月一日起,九個月內之支出已 達八百五十二萬四千五百四十二元。截至一九七一年底止,獲 領公共援助共有一萬二千五百五十三宗,但去年則只有七千零 一十宗。在一九七一年公共援助之申請共有九千六百三十六宗 ,其中有八千四百七十七宗獲准發給。關於援助事件之調查工 作,該署之公共援助組曾作四萬四千四百三十九次之家庭訪問

,同時有市民二萬五千八百零三人到各區辦事處詢問。在擴展 計劃開始時,申請人數,並不如期料之多,但經大事宣傳後, 人數已陸續增加。

公共援助計劃乃以分散方式辦理,社會福利署之各區辦事 處受理各該區之事件。凡有公共援助之申請,則該辦事處派出 人員從事家庭訪問,以確悉其狀况及特殊需要。一經審查屬實 ,及援助之多寡决定後,正式通知申請人,至於援助金則用 銀單薄發給。社會福利署為應付日增援助事件,不得不新設 五個辦事處,計為港島與新界區每處增設一個,九龍則增設三 個,連同以前設有辦事處,共有十三個。

緊急救濟

本年香港最慘重之天災,為八月間之颱風「露絲」襲港, 死於此次風災者共有一百二十五人,其中大部分為沉沒之佛山 與利航兩輪船員。社會福利署登記之難民共有九千八百五十 三人,除對急需者供應臨時收容所外,該署並派發炊膳、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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