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71 — Page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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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與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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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在海旁天星渡海小輪碼頭廣場隔鄰所興建之五十二層 商業辦公大厦,繼續施工,直至目前為止,據稱此為遠東之最 高大厦。本年完成之建築物,其值得注意者,計有在港島半山 區之三十二層圓形住宅大廈(目前為香港最高大厦),在樂富 有病牀三百五十張之醫院,在觀塘之貨櫃運輸站,在青衣島兩 座發電廠之第一座,及在香港國際機場之「珍寶」飛機庫等。

建築物法例執行處之危樓組繼續執行其任務。本年有一百 九十間屋宇被封閉及拆卸(其中有三間為在颱風露絲襲港時, 部分倒塌者),而一九七○年則有一百二十四間。本年因屋 宇被宣佈為危樓而須要遷徙者共有一萬二千一百九十一人,去 年則有五千六百零八人。修葺通知書本年一共發出五百七十一 封,在一九七○年則有四百五十五封。最值得注意封閉及拆 卸事件,厥為本年初將港島之創興大廈宣佈為危樓,其原因為 此戰後興建之十層住宅大廈之結構,腐蝕至不可修理程度。

事後由於當局發覺該大廈從未領有入伙紙,故特設立一個 由地方法院法官担任主席之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工作,該委 員會之研究事項為對受封閉令影响者,政府是否須要進一步 援助(除徙置安排外),及有關入伙紙之行政程序與立法條 例,是否有改革補訂之必要。該委員會於本年底已將其報告書 呈遞政府攷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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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創興大廈事件之後,當局接獲多項檢舉,報告謂有若干 大厦之工料,未達標準,因此建築物法例執行處之人員須作長 時間之調查,結果證明其中有數宗檢舉於事屬實,例如,有一 宗十四層樓宇之最頂九層必須拆卸重建,另一宗為五層車房大

亦須拆至二樓。

由於調查檢舉,需時頗多,而建築物法例執行處工作又日 增,故對審核建築師呈遞之圖則,時有延擱,為要清除積壓之 圖則,該處於本年下半年採取一項暫時性之從寬審核辦法,惟 有聲明,一旦發覺周詳審核為不可避免時,此辦法立予撤銷 工務司署亦感覺,此項措施,不盡妥善。但在目前情形下,為 大眾利益設想,認為是尚可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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