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敎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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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一項新豁免學費計劃之細則。在十一月時,政府再將限期 延至一九七二年九月,使立法局一個小組委員會,可對英童學 校之經費開支情形,作詳細調查。

小學前之教育

私立幼稚園雖則不由政府維持與辦理,但須在教育司署註 册,及由督學處督導。此等幼稚園由一九七○年之八六三間, 降至一九七一年九月的八四一間,但學生人數則由一二三,二 一八,增至一三二,九○○名。政府對幼稚園之協助方式包括 撥地。以供可信賴之團體興建校舍,在廉租屋邨供應課室,或 在新區大厦,豁免校舍租金,及舉辦師資訓練與教師進修班, 並給予教師與校董其所需之各項教育指導。

小學教育

香港之小學大多用粵語授課,惟自二年級開始,即有英文 作為第二種語言科目。本港有英童小學七間,其中五間為政府 學校。

一九七一年九月香港之日校共有小學生七四四,二一九名 ,而在一九七〇年則有七四一,四七六名。此外,尚有二〇, 〇九四名小學夜校與為數不多之特別下午班學生。本年新增之 小學額有三九,一七○個,去年則為三七,四四三個。政府已 達到其預期之目標,在政府或津貼學校提供足夠學位,俾每一 適齡學童能就讀。故將來小學學位之添設,只限於供應發展區 之需要。

由一九七一年九月一日開始,各政府中文小學,與大多數 津貼小學實施免費教育。此舉不獨將學費全免,且政府小學每 年徵收用作課外活動如運動與旅行之雜費五元,及津貼小學之 堂費,亦予免收。此外政府貸給津貼學校,作為建築校舍與購 置設備之無息貸款,其未清還者,亦予豁除。此計劃之施行, 使全部小學學生四分之三蒙受利益。

由一九六九年開始施行之每人每年二十元之書簿津貼,繼 續給與政府及津貼小學百分之二十之學生,使學生家長之負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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