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產
61
大約面積
種類
(方哩)
佔全部之 百份率
備註
1已建設(市區)
2樹林...
四○.三
五三・八
-O
包括公路及鐵路
一三·五
3草地及灌木地...
二三三 二
五八五
天然及人植樹林 天然草地及灌木
4荒地...........
三·五
無植物,花崗 荒地,可改造
5沼澤及紅樹地...
五
北一·三可填
6可耕地......
四八・六
·包括果園及花園
7魚塘..
三・五
○·九淡水及鹹淡水魚
飼養
政策及管理
漁農署之主要工作為盡可能利用土地及對農民供應技術、 發展及顧問服務。該處亦處理所有有關香港漁業之經濟、社 會及技術發展事宜,尤其該等直接牽涉漁民者,及各類合作社 之經營。在光秃、水蝕之山屯及引水地區植林以保存水份及泥 土,亦為該處重要工作之一。植林工作大都由該處執行,私人 植林只佔次要地位。新界民政署則負責新界之業權及多種土地 發展工作。
農業發展
為推進農業之發展,本港被劃分為三大區域,又再被劃分 為三十區。每一大區域由一區域推廣部(District Extension Staff) 管理, 該部由多位曾受訓練處理農業畜牧及合作社問 題之專家支持。為與農民社會保持密切接觸,每一小區派駐一 位農業顧問,及與當地合作社聯絡。技術及借貸方面之援助均 可由該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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