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治報告(續)
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包括十名董事,當中執行董事二名,非執行 董事四名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四名。本公司董事之姓 .名如下:
執行董事
林高演博士(主席)
李寧先生
非執行董事
歐肇基先生
劉壬泉先生
李兆基博士
王敏剛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何厚鏘先生
梁希文先生
黃汝璞女士
胡經昌先生
董事之履歷詳情載於本年報第3頁至第7頁「董事及 高級管理人員簡介」一節。一份董事名單與其角色和 職能可分別於本公司網站(www.hkf.com)及聯交所網 站(www.hkexnews.hk)查閱。
李兆基博士及李寧先生按《證券及期貨條例》條文第 XV部(「《證券及期貨條例》」)被視為擁有本公司已發 行股本之重大利益。李博士乃李寧先生之岳父。李 兆基博士、林高演博士、李寧先生、歐肇基先生、劉 壬泉先生、梁希文先生及胡經昌先生乃恒基兆業地 產有限公司(「恒地」)之董事。梁希文先生、胡經昌 先生及歐肇基先生乃恒地之獨立非執行董事。恒地 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須予披露之本公司權益。
董事會已於二零一三年八月採納董事會成員多元化 政策,載列達致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方針。董事會 知悉為推行該政策已經設定可計量目標。此外,在
審視董事之技能、經驗及特質後,董事會認為其組 成切合本公司需要。本公司提名委員會將會監察董 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執行及在適當時候檢討該政 策。
除上述所披露外,董事間並無財務、業務、家庭或其 他重大或有關之關係。
委任及重選董事
本公司提名委員會負責檢討董事會的結構、規模及 組成,為董事會物色合適人選,並就委任或重新委
任董事會成員相關的任何事宜提出意見。委任新董
事應留待董事會批准。
提名委員會確保董事會成員具備不同之所需技能 與經驗及適當知識,以助本集團發展業務、推行策 略、經營運作、應對挑戰及把握機會。在向董事會作 出有關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會成員之任何建議前, 提名委員會考慮有關人士之技能、資格及預期對本
公司作出之貢獻。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已遵守《上市規則》第3.13條所
載獨立性評估的準則。
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新委任董事之任期至 本公司下一屆股東大會(如屬填補臨時空缺)或直至 本公司下一屆股東週年大會(如屬新增之董事名額) 為止,而屆時將符合資格在該股東大會上膺選連任。
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未經於股東週年大會 上膺選連任,於董事委任或膺選連任後,概無董事 持續任期可超過三年,或通過第三屆股東週年大 會,以較長者為準。
此外,於每屆股東週年大會上,當時三分一人數之 董事,而倘若人數並非三或三之倍數,則以最接近 但不少於三分一之人數為準,須輪值退任,最少每 三年輪值退任一次。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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